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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留痕a》第十五章 坏人成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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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存在着许多疑点,冯玉嫽害人到目前为止都只是推测,也没有直接证据。

当时没有实行疑点从无或者疑点利益归被告的司法原则。

审判委员会经过激烈讨论,认为本案虽有疑点,但所有证据都指向冯玉嫽,排除了第三方作案的可能,认定冯玉嫽是害死李天池的直接责任人。

大家讨论的焦点在原因上。任何事故都有因果关系,冯玉嫽因何害死了李天池是个搞不清楚的问题。

冯玉嫽因为配方泄密被李天池调查,从而造成命案的理由过于牵强。种种迹象表明,冯玉嫽一直在配合。说李天池对冯玉嫽欲行不轨,几乎没有一个人相信。两个人曾经发生争执并有肌体接触,虽然有冯玉嫽身上和李天池脸上的划痕,却不符合双方搏斗的特征。从现象看,这种争执很激烈,否则不至于衣服被撕碎。什么事引起的呢?又是如何造成的?

从现场情况看,李天池是坐在沙发的扶手上撞向了桌台玻璃。冯玉嫽却是倒在位于沙发正面的茶几上,即使双方争执也不会出现这种状态。冯玉嫽如果是自残的话,其身体不应静止不动在茶几上,应当有挣扎的痕迹。

重要的一点是,现场经过了清理,拖把上并没有冯玉嫽的指纹。没有看到第三者的脚印,而且拖把上有李天池和冯玉嫽两个人的血迹。冯玉嫽如果在害死李天池后拖地抹去痕迹,她自己的血为什么在拖把上?不符合逻辑。

尽管疑点很多,但造成李天池死亡的结果是事实。

法庭最后接受了公安机关的判断,认为是冯玉嫽在接受李天池调查配方泄密的情况下,不理智的推倒了李天池,造成死亡。然后伪造了现场,在自残的过程中,大脑受到损伤,造成失忆。

李天池是企业书记,是在履职期间被害。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当此”严打”期间。应当本着从严、从重、从快的精神预以严惩。在报请市政法委和省法院批准后,法庭做出宣判。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李天池是执行公务时被害,属于对社会有危害的案件,要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当时冯玉嫽自己也受伤失去意识,不存在抢救的责任。冯玉嫽后来呼救,是立功表现,当预考虑。法院最终判决冯玉嫽入狱服刑六年。

由于李天池企业书记的身份,检察院和法院都没有涉及私生活方面的问题。

案件宣判后,冯玉嫽仍然是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乖乖的被狱警带离了法庭。

法院爆出冯玉嫽没有生育的消息后,厂里的舆论哗然。

“没有生育过?那她的儿子从那儿来的?”很多人提出这样的疑问。

“她在车间干活的时候挺能吃苦的,像个男孩子。到机关后也没有架子,挺本分的个人。”工人们多数是这个看法。

“有儿子是她自己说的,还天天把儿子挂在嘴边。一个未婚的女孩子太任性了。”有人说。

“兴许是她爸妈生的第二胎,表面是她儿子,其实是她弟弟。”有这种想法的不占少数。

“这么说就有道理了。她本身不是随便的女孩,有人想欺负她肯定要反抗。”说这种话的显然是针对李天池。

“泄个密多大的事,大不了受个处分,顶多开除,不至于杀人吧!”有人这样说。

“不应该是泄密。听说公安局调查了,她和那个美净厂没有关系。”知道点情况的人说。

“正因为还是姑娘之身,在受到侵犯时会拼命反抗。”这种说法虽然不多,却是一种分析。

“一个好姑娘就这样毁了,真可惜!”大家议论到最后都这样说。

没有人认为冯玉嫽是冤枉的,因为李天池死是事实,那份原料清单摆在那儿。在场的只有冯玉嫽一个人,许多证据都指向她。

这一切都是彭明骏导演的,最后嫁祸到玉嫽的身上。

那天,彭明骏给玉嫽打过传呼后,就开始精心准备。

他把材料清单装进了上衣口袋,擦净了电话机上自己的手迹,又把沙发挪动了位置。听到玉嫽的脚步声后,躲到了门后。

玉嫽刚一进门,一拳把她打晕。然后把她拖到茶几旁,抱起头用劲撞向茶几。

他脱下玉嫽的外衣仍到一边,然后撕烂了内衣。

当看到玉嫽粉嫩的肌腹时,虽然有点不忍心,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下了狠心。

他拿起已经咽气李天池的手,在玉嫽的胸前划了几下。又用玉嫽的手划伤了李天池的脸。

这样做的目的是制造两个人打斗现场,误导公安人员。这种情况下,任谁会向情色方面想。

布置好后,他又用干拖把清理了地上的痕迹。退出房门时,顺手掏出手帕,擦干净门上的手迹,又把手帕向裤兜里塞。

下楼后,他没敢走大门。而是翻过栏杆进入生产区,从西面一个两米高的围墙爬了出去。

彭明骏成功了。玉嫽被抓走了,最终的结果如自己设计的一样。

当传出玉嫽仍是姑娘之身后,彭明骏突然后悔了。这个他喜欢的女孩以前在他心里除了生过孩子以外,几乎挑不出任何毛病。

玉嫽的儿子不是自己生的事实,让彭明骏突然感到惋惜。他觉得自己失去了一个好姻缘,是自己亲手把她毁了。

他对玉嫽确实有爱,虽然在发现玉嫽给李天池开的材料单时,曾有一时的厌恶和愤恨,也是嫁祸给她的因素之一。然而这个姑娘已经进入了他的心,此时想起来有种钻心的痛。

从玉嫽被当成罪犯的那一刻起,彭明骏就后悔了,虽然这个犯罪是他一手策划的。

他可以说已经爱上了她。虽然玉嫽拒绝了他的亲近,却让他更加珍惜。自那次舞厅发生摸“金子”的事后,彭明骏再没有对玉嫽动手动脚,而是百般呵护。他已经感觉到玉嫽的心在慢慢熔化,虽然犹豫却没有排斥他。假以时日,他相信与玉嫽能够走到一起。

玉嫽还是处女之身,让她对以前玉嫽的守身有了新的理解。她确实不同于宋玉侠和包雪丽,有自己的矜持和坚持。

是心中潜在的爱,还是良心发现。彭明骏觉得自己该为玉嫽做点什么,他要通过帮助玉嫽,从而减轻自己心中的愧疚。

玉嫽出事后,冯翰林夫妇马上带着孩子来了。一起来的还有冯四婶和村里几个本家人。

天降横祸,村里人都惊呆了。没有人会想到玉嫽会害人,爸妈坚信玉嫽是无辜的。

他们天天跑公安局,要求见玉嫽一面。怎乃有规定,嫌犯在没有移交检察院之前不许会见。

那时候律师辩护还没有普及,玉嫽的爸爸妈妈只能天天呆在厂里等公安的结果。

多亏有彭明骏,他几乎是全程陪同。科长也交待了,由彭明骏负责接待安排玉嫽的家人。

他一面安慰玉嫽的父母,一面跑公安局。了解情况,代表厂里为玉嫽求情。

儿子翔宇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天天喊着找妈妈。无奈之下,四婶只好带着孩子先回去了。

公安方面定案后,玉嫽的父母坚决不相信。哭喊着到公安局申冤,要求厂里为女儿求情。

彭明骏只好把公安局定案的理由反复给他们讲明,认为许多证据都表明是玉嫽推倒了李书记。虽然是无意识的行为,却构成了过失害死人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他还举例说,有个人逮小偷时发生争执,情急之下拿起块砖头砸向小偷。不料砖头正巧打在小偷的关键部位,造成小偷死亡。从道理上这个人抓小偷没有错,但没有预见到砖头会砸死人。而小偷的死是因为这个人砸的原因,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他反复告诉玉嫽的父母,玉嫽并没有错,厂里的人都同情她。造成李书记死亡是意外,这种情况下法院会量情处理,不同于一般的杀人犯罪。

玉嫽经法院判决后,在没有到服刑监狱前,允许家属见面。

彭明骏带着玉嫽的父母和儿子来了。

彭明骏此前通过关系见过几次玉嫽。由于玉嫽失去记忆,对彭明骏陌生人似的。此次见面仍然一样。

玉嫽带着手铐,穿着黄马甲。头发蓬松着,双眼呆滞,完全没有原来的风采。

父母亲叫着她的名字,儿子在一旁喊着要妈妈抱。

玉嫽像是没有听见似的。只有当翔宇拉着她手时,她的眼里好像出现了泪花。嘴里喃喃的嘟嚷了一句“儿子!”。

父母竭斯地里的哭叫,她没事儿似的,两眼迷离着。

见如嫽麻木的不认人,彭明骏上前拉住了玉嫽的手。说:“玉嫽,不管你现在认不认识我,我都向你保证,会好好照顾你的父母和儿子。我是你的朋友,永远的好朋友。你好好在里面养病,尽快恢复记忆。我们等着你出来!”

“朋友?”玉嫽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玉嫽压根就想不到这一切都拜彭明骏所赐。也不会去想,因为她失忆了,或者说是呆痴了。

玉嫽被囚车押走了。任凭父母抱着翔宇在后面哭喊,在囚车上无动于衷的看着。

彭明骏亲自带着厂里的面包车,把玉嫽的父母送回了家。信誓旦旦的表示,作为玉嫽的朋友和同事,一定会经常来看望二老和玉嫽的儿子。只要家里有困难,就打电话给他。

“是个好人!”望着彭明骏离开的身影,四婶感慨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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