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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门》第七十九章 浑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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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时令,田里的谷穗成熟了。展眼望去,一望无际的田野像燃着一堆火,秋风徐徐吹起,似黄金般的谷穗在秋风中如波涛汹涌一般,不时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响。对面打谷场上笑声不断,似风卷浪涌,辛勤的人们脸上溢着幸福的微笑,他们沉浸在庆丰收的喜悦之中。

我回到家中安排抢收稻谷之事,由于时间较为紧迫,近来天气反常,于是我去洪家滩找来狗,还有后村的金生帮忙。

金生是一个常年靠给人做帮工的中年汉子,他个头较高,身子很胖,力大骁勇。据说他一次能扛三、四佰斤重的货物,因此人们唤他胚子。俗话说:“力大不养家,嘴大吃四方。”他也是个地地道道的粗人。

不久前,他的小脚媳妇跟人私奔了,家里撇下一个年幼的女儿,别人笑话他患有前列腺炎,因此小脚媳妇才跟他散伙,对于这件事情谁也没验证过,或许仅是一种流言吧。我到达洪家的时候,来狗娘撵着一头母猪刚从配种站回来,我跟来狗娘道明来意后,她便在门口嚷道:还睡,没个媳妇就瘫在床上,太阳都快下壁了,待这般老骨头死后,看你依靠谁去!

过了片刻,来狗拖着一双布鞋从屋里走出来,朝他娘狠狠地瞪了几眼便嘿嘿地招呼着我。来狗家仅有一亩薄田,地处山岙,今年遇上旱灾,又加上种上早稻,中秋前夕已经收割完了,因此一直在家闲着.来狗嘿嘿地笑着对我说:“胡民,稻子收割了不?”狗哥,我是为这事来的,反正你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帮我收割几天好吗?

行,来狗欣然答应了。

次日清早,来狗,金生来到我家,我给他们每人发了两包香烟。那天阳光灿烂,并没有下雨的迹象,大伙吃罢早饭,便各自忙着去田里秋收,胡彩霞和邻家婶子负责割稻子,男人们负责收扛,饱满的稻子在阳光下金光闪闪如同一座金山似的,来狗嘿嘿笑着说:“胡民,媳妇啥时娶过门,咱们还盼着喝喜酒咧!”

不急,不急啊!还早着哩,媳妇还养在岳父家里,养得白白胖胖、嫩滑滑的,来狗让我的话侃笑了。金生在一旁插茬道:"狗哥,你呢?‘‘来狗语塞,胡彩霞和婶子一阵哈哈大笑。

金生说:“聊聊也不妨,咱们狗哥说到媳妇便心花怒放了。”似火的阳光铺满了山川、田野,人们已是热汗滚滚,汗水浸透了我们的衣服,来狗的手臂上让谷穗扎得满是红疙瘩,我的心里十分不安.中途休息的时候,来狗一口气喝了几碗凉茶,然后皱着酒槽鼻坐在草地上心事重重.金生见状,走过来递支烟给他,狗哥,在想媳妇吗?来,抽支烟解解闷.来狗说:“有咧,于是朝自己的衣袋拍了拍,他索性把短褂脱下来,一双手臂上全是似痱子的红疙瘩,金生揶揄他,狗哥想必是个有福之人,哪年飞黄腾达,一时显贵,何愁娶不上媳妇.来狗蹲在地上嘿嘿地冷笑了,笑仿佛成了他生命中的全部……

快到傍晚的时候,太阳斜斜地落下山坡,天空中还残留着似红莲的云疙瘩,田里一派繁忙景象慢慢地让夜幕隐没了,重担在他们肩上一颤一颤的,他们喊着号子,欢愉地唱着歌谣进了村庄。

来狗挑着稻谷进了我家前院,刚撂下肩,他又折回去接应我,劳累了一天,但我发现他的脸上毫无倦意。他说我是一介书生,干不来重活,来狗便抓住我的扁担不放,我说:“狗哥,你也累了,先回去洗把脸。”

不累,不累,他还是要我把担子撂下来,进屋后,婶婶在厨房里忙着做饭菜.吃晚饭的时候,金生频频向来狗敬酒,两个粗人聚在一起,他们会相互作弄,都想在众人面前抖抖威风.金生心中算计,今晚要将来狗灌个烂醉如泥,让他醉得辨不清东南西北,来狗直爽不推杯,一杯接一杯地喝下了,金生总是找借口让来狗喝酒。他说:“狗哥,你我兄弟一场,你不喝就是不给胡民和我的面子。”

来狗抿着嘴笑道:“伙计,你会说,我服了,一口吞就是。”他果真又咕噜一声将一杯酒咽下了。还将酒杯倒立过来,桌上并无半点残余酒液淌下,你瞧这行吧?但他的嘴里渍渍有声了。酒过三巡,来狗的脸红得似熟透的桃子,满嘴油渍,牙齿上还残留着一块红辣皮,金生笑得饭从鼻孔里呛了出来。一会儿,来狗果真醉了,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一不小心将桌上的满杯酒碰倒,酒液流淌在地上,他踉踉跄跄出至弄屋,风一吹他的头一阵发晕,想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可是凳子还没放稳,他却一个跟头摔倒在地上。

正巧婶子出来倒水,一盆洗锅水泼在他的头上,哟,是来狗呀!她又忍不住笑了。我给你盛碗饭,一个大男人劳累了一整天,饭不吃仅喝几杯空肚酒,不醉才怪呢!

来狗在地上不断挣扎摇头,不了,肚子胀得厉害,我贪杯喝多了。

婶子扶他站了起来,他挣脱婶子的手独自去了茅厕,后来进屋时,众人看见一泡尿从裤裆里淌下来,才知道他尿湿了裤子.来狗平常不系皮带,裤腰都是让一条麻绳栓着,栓成了死疙瘩,酒一醉,思想便犯糊涂了,一时难以控制,还误以为自己在梦境里,憋着也难受,倒不如轻轻松松地撒出来。

金生笑得快酥软了,狗哥,你这是怎么了?跌进尿坑了是不?来狗一脸苦笑.此刻,来狗的酒似乎醒了一大半,伙计,我裤带栓了死疙瘩,怎么也解不开,你能帮我吗?我便进屋去替他找来一把剪刀,咔嚓一声将麻绳剪断。

我将他扶进了我的房间,并替他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让他睡下了.隔不了多久,他便鼾声如雷。深夜,金生撑着火把摇摇晃晃地沿着青石路面朝家赶,火把在黑夜里忽闪忽灭,金生在自家门前灭了半截火把,才打开房门进屋睡觉。

来狗一觉醒来,身子软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头一阵扎痛,他爬起床,呈现在他眼前的一切是那么的陌生.微明的窗户透过几束光,屋里的摆设优雅别致,他从一片恍惚中醒悟过来,喃喃:“这不是我的床,昨晚喝醉了酒,一直睡在胡民的床上。”

他记得昨晚做了一个破碎的春梦,梦见自己赤条条的依偎在一个女人的怀中,女人不是他娘前次托人介绍的那位跛脚姑娘,而是一位貌若天仙,赛过西施的美人。来狗紧紧将她抱住,吻遍她的全身,还说,姑娘,你跟我厮守一辈子不后悔?她却缠绵说:“只要狗哥一生一世关心我,疼我,我就心满意足了。”那一刻,来狗的心里开始躁热起来,他俯下头像婴儿一般地吮吸她的奶,他们鱼水交欢后,来狗大汗淋漓地沉睡在她的身边,一会儿,梦醒了,他才发现被褥上沾了一摊精液,并十分逼真地描绘出一幅完美的世界地图。来狗开始羞愧了,黎明的来临将他的梦撕得粉碎,屋里没有任何声音,他羞愧地溜出我的家,一路上跌跌窜窜。

来狗一溜进家门,便躺在床上睡下了,寂寞也尾随而至。他觉得一个大男人活得还不如一头牲畜,心中的失落在莫名地撞击着他的心灵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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