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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马劫》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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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用过早膳后,赵莞再出来时院里的杏树已经全部栽种好了。这些新栽的杏树都不及原来的那棵高大,但一眼看去却反而有众星捧月的壮观之感。她想象着过些时日这院里以及阆园各个角落的杏花争相开放后的美丽景象,心里就禁不住有些兴奋,自从过年以来至今的这一两个月里,第一次心里感受到了一丝丝的开心。

转念间思绪又回到了兀术身上。她是越来越不懂他了!

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自己无法忽视一点,那便是她对他做的这些并没有感到反感,甚至有那么一点点感动。可她明明是那么恨他,那么恨金国人。他们是残民害理的万恶之人,他们让中原的百姓尝尽了战争之苦,更让北上的俘虏受尽了折磨与□□,尤其是那些可怜无辜的女子们。几千名女子除了北上之时死去的,那些活着的一部分被他们送往了上京都城,一部分被军中的人瓜分,一部分则被贱卖给了燕山的当地人做奴做妾。她曾听底下的人说一个郡王的妃子居然被贱价卖给了一个年近不惑的农夫。还有许许多多类似的事情,曾经都是尊贵无比的皇室宗亲现在却被当成了一件廉价的物品随意买卖。而被送往上京的女子她还不知道她们是什么下场,但不用想也知道肯定不会好过。

那丛丛的杏树下现出一个娇小的白色人影来,赵莞定睛一看,顿珠明媚的脸映入眼中。

顿珠在离她十几步开外便喊起来:“喂,你很喜欢杏花吗?”

赵莞只是呆立在原地,脸上明显透露着不欢迎的神色。

顿珠也不理会她对自己的漠视,自顾自欣赏起那些绯红的花苞儿来,然后像是在问她又像是在自语:“真是奇怪,为什么这杏花打苞的时候颜色绯红,可开花后却变成了粉白的?”

听了顿珠的自语后,赵莞也看向一旁无数的花苞子,竟发自本能地应道:“这便是杏花的独特之处。花期越靠后色泽越浅,待花落之时,已然是纯白一片。”

顿珠随即转过头看向她,不无感慨地说:“要是兀术也能为我做这些事就好了。你喜欢兀术吗?”

赵莞随即没好气地答道:“我和你们金国人势同水火,他永远只会是我的仇人。”

听她如此一说,顿珠偏过了头,沉思了一会儿后继续道:“国家大义我不懂,我只知道身为国之臣民,不过都只是各为其主,各谋其利罢了。两国相争,定有胜败,败的一方自然得承受失败的后果。若败的是我大金,你们宋人也同样会如此。”

赵莞站在杏花树下沉思,她想起了□□皇帝赵匡胤建国之初,南唐后主李煜兵败被俘,大宋朝让他受尽了□□折磨,直至最后忧愤死去。他的那首绝命词不禁印入脑海: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现在想想自己的父皇和兄长,不正是步了李煜的后尘么?!真是风水轮流转啊。从古至今,沦为俘虏的人,向来都免不了被污辱被折磨的厄运。而大宋之所以有今日,又能怪得了谁呢?其最大的责任还是在自己的腐败和无能。

“如果没有那些仇恨,你会喜欢兀术吗?”顿珠又看向她问道。

“若是没有那些仇恨,我又怎么会认识他?又何来喜不喜欢之说!”赵莞也看向她,有些讽刺地反问。

“其实你应该感到满足,兀术年轻有为,骁勇善战,是我们大金国最勇猛的勇士。最重要的一点,他对你好。比起其他的宋人女子,你算是非常幸运的了。而我,虽然与他有婚约,但我们是政治联姻,他对我就像兄长对待妹妹,没有男女之情。”

“你很喜欢他对吧?”不知为什么,听她像是剖白心迹一样跟自己说了这么多心里话,赵莞忽然之间觉得没那么讨厌她了。反而无形之中对她生出了一丝好感来。

听赵莞这么一问,顿珠随即现出一丝伤感的神色,她的脸低垂下来,“喜欢他又怎么样?他又不喜欢我。”

“但我看得出来他很疼你。”

“他的确对我好,但我知道他的心不属于我。他是一个把国家大义放在第一位的人。在他心里,个人之事永远撼动不了他的大局观。所以,哪怕他对我没有任何感觉,他也会为了大金国而娶我,还会对我好。不过我觉得这样就够了,反正我要求的也不多。”

顿珠说这话时是释然的,也许跟她开朗豁达的性子有关,对于他们这种政治家族中的孩子来说,被赐婚、被要求联姻是注定的。所以她早想开了。让她庆幸的是,她未来的丈夫是她所爱的人,只要有这一点就够了。哪怕他对她毫无感情,只要能一辈子待在他身边她就知足了。

“你那么聪明又善解人意,兀术一定会喜欢你的。”

“你不用安慰我了。以前我对这方面还有些信心,但看到他对你的感觉后,我就不抱希望了。所以,我们两个是注定要共侍一夫的,既是如此,何不好好相处呢。上一次是我说话不小心冲撞了你,你别见怪。今日你我说的话全是你我之间的知心话,全当你我知己知彼了。”

赵莞怔怔望着眼前明媚又隐带着淡淡伤情的女子,开始对她刮目相看。往日在皇宫时,她见多了父皇的妃子们相互争风吃醋的阴暗面,可今日跟顿珠一席长谈,发现她竟是那么的豁达又善良,让她心里原本以为的狭隘见解消失无终,心里不禁对她肃然起敬。这女子虽然表面看来大大咧咧的,实际上她大智若愚。她不相信这样可爱的女子会打动不了兀术。

她向她露出了一个诚挚的笑容。顿珠见她一笑,也灿然一笑,“其实你笑起来很好看。你真应该多笑笑。”

赵莞一听,不禁心里一阵苦涩。她曾经也是一个活泼明艳的爱笑的女子,可经过了毁家灭国的的灾难,又背井离乡轮为了俘虏后,恐怕她的心再宽也笑不出来了。她所经历过的种种,是单纯不经世事的顿珠永远无法体会的。

“真是好期待这些杏花开放的样子。我刚刚把整个阆园都转了一圈,只要是能种的地方都种上了,到时花一开,整个阆园肯定变成一片花海了。”

“你会骑马吗?哦不对,你们宋朝的公主肯定都是娇生惯养的。我们女真人可不一样,我们不管男女老幼都要会骑马,男子还要会狩猎,会箭术,这些都是必备的防身技能。你知道吗?兀术的骑射之术可好了,他是我们大金国最能骑善射的人。粘罕也很厉害,但相较之下,兀术胜在了比他年轻,所以最厉害的还是兀术。”

其实她真的很想告诉顿珠,她会骑马,虽然只是在北上的途中才学的。大宋的公主也并不像她口中所说的个个都娇生惯养,至少她就不是。可顿珠一直在唧唧喳喳不停跟她说着话,她根本就插不上嘴。

顿珠似乎把她当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最后她也禁不住被她的快乐所感染,心境渐渐感受到了一丝开阔。她想起以前的自己也曾像她一般率真无邪,心思单纯。而今的自己,仅短短一年的时间,却是历尽了沧桑。

阆园的杏花几乎是一夜之间就全开了。那似白似粉的花海美丽之极。今日是杏花盛放之日,竟也是她的生辰之日,仿佛这满园的杏花是应她而开。

她白衣似雪,穿行于阆园的每个角落。一眼间,瞧见前方着一身玄青狐袍的兀术立于那粉白的杏花之下。那玄青的英挺身影,令她的记忆忽然时光穿梭了——两年前,醉仙楼里那一青一黑的两个人,竟是他和徒班。几乎没有过多的思考,只是那么一瞬间,她竟凭感觉肯定当年醉仙楼里那被纱帷遮了面的青衣人就是他。

原来自己和他早就打过照面了。老天爷真是会戏弄人。

那时候的他,应该也不会想到她和他还会有再见的机会吧?!更不会想到她和他之间还会有这理不清道不明的一系列纠缠。

她立在原地不再向前,只是那么直直的望着他。

他缓缓走至她面前,柔声说道:“有一样东西要送你。”他一只手伸向胸前的衣襟里,掏出一个做工精巧的长方漆盒递给她。

她接过来,轻轻打开盒子,只见里面静静躺着一支散发着润白之光的玉簪。

杏花簪!

她的心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她拿起那支杏花簪一瞧,发现竟与父皇赐的那支十分相似,不仔细辨认的话可能都以为是同一支。

虽然这支杏花簪并非当初父皇所赐之物,可她拿在手里就仿如见到旧物,禁不住睹物思人。

她泪眼朦胧地看向他,“你怎么会……”

“这支是我送你的。这簪配你,最是合适。”他已经在无意之中知道了当初被自己毁掉的那支玉簪乃她的父亲所赐。心里的郁结之气也因此消散了。她那么看重那玉簪,而那簪子也如此衬她,他便特意请了能工巧匠精心制了一支来送她。他拿过她手上的杏花簪,抬起手将其轻轻簪进她的发里,顿为她增添了几分灵秀皎洁之气。他看得入了神,想她第一次入他的帐时,便是这股灵秀皎洁之气让他为之一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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