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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梦馆纪事》第013章 紫砂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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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月手里紧紧抓着丫鬟小兰的手,小兰听了管事妈妈的话,不由的往她怀里也缩了缩。

“妈妈,小兰当初是我用自己的私房钱买回来做丫头的,她当年的卖身契可不是跟百乐司签的,这些年她吃的喝的也都是从我的月钱里出的。妈妈这会儿要留下她,可是没有道理的。”说着把小兰又往自己怀里拉了拉道:“再说,她不过是是个丫鬟,妈妈说百乐司里不养闲人,既然妈妈放我出去,百乐司里不缺丫头,粗活她也做不来,留下在这里也是多个吃闲饭的,妈妈不如抬抬手,让她与我一同出去。”

管事妈妈想了想,她手里没有小兰的卖身契,强留下来确实没有道理,而且这弄月说的也对,这个丫头自打买回来就是当个丫鬟养着的,只是粗略的识些字,吹拉弹唱一样不会,诗词歌赋一样不通,留下了粗活又干不了,也就是个吃闲饭的,倒不如一道打发。心里打定了注意,脸上却还是一脸的为难。

“哎呦,怎么说也是养了这么多年,既然你开口了,妈妈也不好驳了你的面子,免得你日后在外面编排妈妈狠心。”

弄月带着丫鬟小兰一同走出了百乐司的大门,街上的阳光灿烂,弄月却丝毫不得见,但是洒在身上,却也很是舒服。

小兰一直忍着泪水扶着弄月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弄月说不清此刻心中是什么滋味,她早就想离开百乐司,她想过无数次,自己离开百乐司的样子,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是被扫地出门,自己为百乐司卖命这么多年,博了多少名赚了多少利。但当那些大夫说查不出自己眼睛的病因,无法治疗,自己不能再给百乐司赚钱,便立刻被弃之如敝履。

弄月突然停住脚步,伸出手,指尖温暖,眼前却是依旧黑暗。她不愁钱财,但却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身处如此境地。

她一点都不喜欢百乐司,但至少是个可以栖身之处,可以安顿自己不知该去往何处,该放在何处的心。

“小姐,这街上太阳太大,您身子还弱,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先歇歇。”小兰有些担心。

“我们如今是被百乐司扫地出门,以后你要跟着我吃苦了。”

小兰狠狠忍着眼里的泪水:“小姐,这些年要不是小姐我即便没有饿死,也不知要过什么样的苦日子了。小兰不怕吃苦,只要能跟着小姐。”

弄月笑了笑道:“以后,便只有我们两人啦。”

小兰使劲的点头:“小姐,这日头太足了,前面有家饭馆,不如我们先吃点东西,小姐也好歇歇脚吧。”

弄月点头,便由小兰扶着慢慢走到饭馆中,寻了个最偏僻的位置坐下,只点了一道青菜两碗白饭。弄月问小兰:“我们还有多少首饰?”

小兰低头道:“咱们被赶到后院的时候,就被妈妈抢去了许多,不过那时我趁她不备藏了许多,姑娘不用担心。”

弄月点头:“也好。”

这饭馆虽小,生意却是不错,不远处一桌客人正在一边吃饭一边说着闲话:“老三,你听说没有,前些日子嫁到京城的那个绿珠姑娘,可不是什么飞上枝头变凤凰。”

老三似乎来了兴致:“不是吗?大哥,这个绿珠我知道。前些日子,她攀上了京城的贵公子,跟着公子要回京城成亲,那可是覃州城里的大热闹啊。当时,多少家的姑娘羡慕她,这样的好亲事,便是好人家的女儿都没几个能攀上的,偏叫这芳华阁里的姑娘给寻到了。”

大哥不屑道:“我说兄弟,你当真是个实在人啊,那好人家的女儿,哪有芳华阁里的姑娘会勾人啊。”

老三有些尴尬的干笑了几声。只听那大哥继续说:“不过,那样好的贵府高门,打击闺秀都要讲个门当户对,寻个烟花女子,当时我就觉得此事奇怪,果不其然啊。”

老三顺势问道:“如何了?”

那大哥喝了口酒,才不紧不慢的说道:“那芳华阁里有个我熟识的姑娘,前些日想去京城,沾沾她这攀上高枝的姐妹的光。可哪知道,找到了那府邸,寻了府上的下人,却说府上没这么个主子,开始还只觉得是自己出身不光彩,所以才换了姓名,不想让人知道她的来历,可哪知道,那姑娘好容易有这么个能攀附的,哪能随便放弃。寻了府上的差人,打听了才知道。那绿珠哪里是带回京城成亲,这些豪门贵公子,多在府上养些歌姬舞姬。这些个歌姬舞姬的弄回来,都是为招待那些权贵客人,说的好听的歌姬舞姬,说打就打说骂就骂,说送人就送人,其实……其实就是养在府里的妓子。”说到妓子的时候,还故意将声音又压低了许多。

弄月手里的筷子啪的掉在桌上,绿珠成了京城高门中的歌姬,什么是歌姬,她这个风尘中人,当然明白。

她的手抖得厉害,差一点,差一点点,自己就成了那个被养在高门中的歌姬,成了那些贵族手中的玩物。

只一瞬间,她竟然不知道是该悲伤,还是该庆幸。庆幸自己给许公子喝下了忘情茶,断了这份情,没有让自己落入这样个狼窝。悲伤自己倾心相对,不惜独自伤情也要保全的人,竟然从开始就没有对自己用过真情。

她似乎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南梦馆的汪情姑娘要她用自己的眼睛来换这忘情茶,若非这忘情茶,自己便以落入了狼窝,更看不清这段自己视若珍宝的情缘,竟不过是个圈套。

自己这双眼睛,当真是有眼无珠。

之后那两人说的什么,她没有听到,之匆匆吃了两口,便结了账出门。

她想要不先找个客栈住下,再让小兰去寻处宅子,安顿下来。

但刚出门便被人急急的拦了下来。

“弄月姐姐,弄月姐姐,可算找到你了。”熟悉的声音再耳边响起,手也被一把拉住了。

“花铃,是你吗?”

花铃带着些焦急的道:“是,是我。我看到管事的妈妈将你哄了出来,便偷偷的溜了出来。”

旁边响起一个男子的声音,“弄月姑娘,寻到你无事便好。”

弄月寻着声音转头去找,这声音好生熟悉。

花铃忙解释道:“我溜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沈少当家的来给弄月姐姐看眼睛,听说姐姐被妈妈赶了出来,便和我来一起寻姐姐了。”

弄月向着刚刚说话的方向,行了个礼道:“弄月此次劳烦少当家的担忧,无礼的狠。”

沈少当家的道:“姑娘哪里的话,姑娘现在还病着,身上虚弱,眼睛又不方便,怎么能不来寻呢。”

花铃道:“姐姐病着,又被赶了出来,妈妈的心怎么这么狠。”说着便要哭出来。

沈少当家的问道:“姑娘如今可有地方落脚,姑娘如今这样可定要当心。”

弄月摇摇头,“我从记事开始便带在百乐司,此刻离开了,却真的不知该去哪里。”

沈少当家的道:“我医馆有几间空房,姑娘若不嫌弃可以先到我医馆中落脚。”话己出口忽觉有些不妥,忙解释道:“姑娘莫要误会,姑娘如今有病在身,又无处落脚,暂时到我医馆中住下,正好方便为姑娘诊治。待到姑娘身体好些,再寻他处落脚。”

花铃点头道:“是啊,弄月姐姐,你身子正弱,若是暂时住在医馆中,也方便医治。这找房子落脚也不是一时半刻立时便能办成的。沈少当家的医术高明,宅心仁厚,为人亦是正直君子,覃州城里有口皆碑,不若先住到医馆里一边调养一边寻找合适的落脚之处。”

弄月本想推辞,但耐不住花铃和沈少当家的一再劝说,便答应了下来暂时住到沈少当家的杏林医馆去。

沈少当家很是细心,给弄月找了一间很是清静的房间,屋里陈设虽然简单,却很是干净整洁。弄月心里很是感激,沈少当家却只一直抱歉说,医馆里的条件简陋,委屈了弄月,让弄月先将就着。然后又叫人来收拾简单添置了些日常需要用的物事,便转身退了出去,只留了弄月和花铃在屋里说话。

花铃让小兰到门口看着,这才偷偷拿出一只荷包和一个包裹交到弄月手上道:“弄月姐姐,这是我趁着管事妈妈不注意,从她在你那里拿走前先藏了些,你且留着。这荷包里是你那日偷偷让我藏起来的,我带了出来交给你。我是偷偷流出来的不便久留,过几日再来看你,你切要好生养病,有这些首饰,过几日让小兰去买了换些银钱,咱们做些小本买卖怎么也比在百乐司要好。”

弄月点点头,若不是眼上敷着白绫,此刻真的便要落下泪来。从前只听人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从来读书”,如今看来倒果真如此。自己这四段情缘,哪个不是腹有诗书之人,如今自己这般田地,却只有百乐司中的姐妹来偷偷探望。

花铃与弄月安慰了几句,又向小兰嘱咐了几句,便匆匆离开。

很快那沈少当家便敲门来要给弄月问诊。让弄月的心里很是安慰,又带了丝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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