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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妃有毒》第13章 翻云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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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林茉正在大营里耀武扬威,迎面来了个桃花眼的纨绔,那人吊儿郎当的样子确实非常符合她印象中的纨绔废材,这种人一般以聚众饮酒作乐和调戏良家妇女为生。那人迎着林茉走上来,一双桃花眼风骚至极:“在下吴起,见过“小公子”,“公子”与狼共舞的勇气实在令小的钦佩不已。”

林茉忽然想起来这个便是那日在大帐门口被她师父踹了屁股的家伙:“不敢当,不敢当,敢问兄台的屁股还疼吗?”

吴起整个人都不好起来:“小小年纪就学人家偷窥隐私,这可不好,看了就看了,还要当面拿来羞辱人,怎么说我也算你的救命恩人,你这是恩将仇报!”

“不要以为那天我晕倒了就什么也不知道,救我的明明是我师父,我与你何来救命之恩?”

”什么什么?你说你师父?你说将军是你师父?” 吴起惊讶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将军这是要闹哪样,难道不知道中原的规矩师如父,师徒恋可是纲常不容的事情。

“对啊,我可是正经拜过师的,你要是欺负我,我师父不会饶了你的,小心你的屁股被踹开花。”林茉说道她师父的时候一脸自豪。

林茉看吴起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继续说:“你别不信,我们可是按你们的风俗,拜过日月台的正正经经的师徒。”

吴起那张惊讶的脸立马切换成了诡异的笑脸:“你说你们拜过日月台,是不是还交换了腰带?”

“对啊,对啊,这下你相信了吧?”

“信了,不光信了,还服了,佩服的五体投地。”

“佩服我什么?”

“你别误会,我不是佩服你,是佩服你师父,实在是高手中的高手。”

“莫名其妙!”

“你早晚会明白的。”吴起笑得越发诡异,咳了两声,又继续道:“可还适应大营的的生活?”

“马马虎虎!”

“我就说嘛,我们这里绝对不比你们中原差,别没事想着逃跑,跟着将军混,保你以后的小日子逍遥快活。”

“可是我看我师父一言不合就踹你,你觉得这也算逍遥快活?”林茉故意笑道。

“小小年纪,这么喜欢戳人痛处,真的非常非常不好!” 吴起理了理自己被风吹乱的发型,“话说回来,你师傅这人确实脾气古怪,性格闷骚,高傲自负,不近人情,下手很辣。。。。。”

“师父,你来了!”林茉看着吴起身后的刘渊,惊讶的喊出来。

“又拿你师父吓唬我,我才不怕他。”吴起无视林茉夸张的挤眉弄眼,继续道:“他这人还骗人不眨眼,杀人不见血,关键是一言不合就踹人,啧啧啧,这么说来,跟着他确实没什么好日子过,不过,跟着他在这草原上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这一点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包容他的所有性格缺陷,死心塌地跟着他混日子!”话音刚落,吴起屁股上挨了狠狠一脚,这次他真的一点防备都没有。

林茉看着可怜兮兮的吴起,幸灾乐祸:“我刚刚明明告诉你我师父来了,你就是不信,啧啧,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

“沐儿,没事别跟陌生人说话,回帐去!”林茉闻言麻利的溜了,留下吴起揉着屁股独自面对可怕的阎王。

“我脾气古怪?性格闷骚?高傲自负?”刘渊话没说完,吴起立刻否认:“没有的事儿,将军听错了,我刚才说的是将军骗小姑娘不眨眼,骗人家心甘情愿与你行大婚之礼,实在是高明,向将军学习!”吴起竖着大拇指啧啧称赞。

“管住你的嘴,敢泄漏半个字,小心你的腚。”

“将军放心,绝对保密,我还有事,先告辞了。”说着逃也似得跑了。

晚上刘渊在大帐批阅公文,研墨的工作自然落到林茉头上,研好墨还要给他泡茶,等茶泡好了,墨又用完了,还要继续研墨,等研好了墨,茶又喝完了,林茉一整晚便与水墨为伍,想到师父于她有救命的滴水之恩,她便把这些水墨当作回报他的涌泉,姑且忍了。

“师父,我都拜师那么久了,您什么时候开始教我学射箭?”

“这个不急。”

“奥,这大营里我都呆腻了,要不你带我去草原上翻云覆雨,怎么样?”林茉一脸期待的等着她师父的回答。

刘渊刚喝下去的一口茶差点喷出来,吞了吞口水。

林茉见刘渊面色为难,继续说:“师父可以带吴起在草原上翻云覆雨,为什么就不能带我呢?”

“吴起跟你说的?”

“是啊,师父你刚才不是也听到了吗?”

刘渊皱着眉头好一番回忆,终于想起刚才吴起说跟着他能在草原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话。

“以后见到吴起,就绕着走开,不要听他胡言乱语。”

刘渊一脸严肃的教训道,林茉不懂她师父为什么突然生气了,更加好奇这翻云覆雨倒底有多么魔力,让吴起这么着迷,却又不敢继续追问,低着头抿着嘴唇不做声。

刘渊看了看摆出一副可怜兮兮模样的小丫头,吞了吞口水,深秋时节真是天干物燥,突然觉得口渴的紧。端起茶杯,喝上一口,岔开话题:“沐儿泡的茶果然不一样。”

过了一会儿又说:“沐儿研的墨也与众不同。”

说到泡茶,林茉确实是正儿八经学过的,以前在洛阳的时候,被逼着学了几日,想来这蛮荒之地确实没有她这般手艺。可是研墨能有什么与众不同,林茉纳闷的很:“哪里不同?”

“墨香味与众不同。”

林茉凑近砚台仔细嗅了嗅,一股茶香?想来是刚才糊里糊涂的便把茶水倒进了砚台里。

正当林茉报恩报的饥肠辘辘的时候,红樱在外面求见,进来的时候林茉看见她手里拿了个香喷喷的食盒,红樱与刘渊说了些什么,林茉全都没听见,只盯着她摆在几上的各式点心,有汉式的,有胡式的,色香俱全,只是不知道味道如何。

等那红樱终于出去了,刘渊问:“沐儿饿不饿?”

林茉硬着头皮回:“不饿。”少了那股胭脂水粉味,点心的香味更佳诱人了。

男人两根葱指夹了一块奶酥咬了一口,复又放回去:“不如沐儿泡的茶香。”

真是暴敛天物,饱汉不知饿汉饥。林茉用腹语警告了一番肚子里的饿虫和馋虫,遂又吞了吞口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最近真是天干物燥:“真的?”

“真的,不信你尝尝看。”刘渊似笑非笑。

林茉便勉为其难的尝了五块,得出结论:“确实一般。”

“这个豌豆黄来自洛阳,不如沐儿替我尝尝看是否正宗?”

林茉又恭敬不如从命的尝了六块,抚了抚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得出结论:“差强人意。”

阎王目不转睛的批阅这公文:“不如下次沐儿做来如何?”

林茉缩了缩脖子:“我还是比较擅长泡茶。”

红樱又一次来送点心的时候,刘渊对她说:“红樱做的点心真是与众不同,深得我心。” 与众不同,又闻与众不同,林茉好像记得那日他只吃了一口。

红樱开心的花枝乱颤,之后送的更加勤勉了,身体力行的践行那句: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需得先抓住他的胃。

林茉每日夜宵都把肚子吃得浑圆,不几日,就发现前段时间才准备的衣物见小,尤其是胸口,紧的很,便抱怨:“师父,我最近胖了很多,你看衣服都瘦了,以后还是少吃点夜宵吧。”

刘渊盯着着她的胸口看了半晌,神色诡异:“不是胖了,是长大了。”

“是吗?可是我没觉得我个头有什么变化,你看,来时便到你肩头,现在还是到你肩头。”林茉拉着刘渊起来比量了一番。

刘渊咳了两声,又吞了吞口水:“胖点无妨,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改日让李福再给你重新准备衣裳。”

林茉渐渐习惯了胡营里的生活,每日为刘渊卸甲、磨墨、泡茶,她平素最喜欢新鲜的事情、新鲜的环境,这胡营里自然也有好多新鲜的玩意儿,哪儿有热闹她便往哪儿凑,只是每次他们祭拜天神、日月神的时候,她都要躲的远远的,生怕一不高兴拿她做供品。除此之外,每日也算过得不亦乐乎,完全忘记了自己现在身陷囹圄,用乐不思蜀来形容她现在的状态倒也不为过。

#####本章得情节灵感来自一部非常有名的爱情小说,因为太喜欢了,所以用了,不要喷我抄袭啊!罪过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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