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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鞘吧!我的神剑少女》第十一章 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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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门造访的并不是凌萌,而是送信的快递员。

费痕稍稍松了口气,可一想到凌萌那因为误解而怒气冲冲的面孔,不免有些失望,不过当他看到信封上并没有署名,顿时又有些好奇起来。

——是谁给我写信?该不会是凌萌?她还在生气所以都不想写上名字了吗?或者说是叔父提前给预支了生活费给我?

费痕有些期待地拆开信封取出信纸。

信封里只有薄薄一张纸,上面画了两行潦草的字迹:

“好久不见了搭档!来我家喝茶吧!我有事要告诉你!地址是……”

底下的署名是“e.e”。

“是那家伙啊!”

费痕脑袋里灵光一闪,挥舞着信纸兴冲冲地跑进屋里:

“星霜,我带你去个有意思的地方散散心吧。”

“有意思的地方?”

一看费痕兴高采烈的,星霜也就跟着开心起来:

“是吗?吾很乐意。汝要带吾去哪儿,费痕?”

“你看,这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写给我的信,他邀请我去他家里喝茶。”

星霜扫了一眼信纸,有些诧异:

“这两个是什么字?什么意思?”

“这是英语字母,读作e,e.e是名字的缩写,他的名字叫做爱德华.艾尔德。”

“好奇怪的名字啊,费痕。”

“是的,他是西洋来的留学生,我们是初中的时候认识的,高中毕业以后我们有段时间没有联系了,看样子他还没有忘了我。”

“原来是西洋人啊?那时候吾等还叫他们洋鬼子呢。”

“哈哈哈哈,虽然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不过他可是我的好朋友啊,所以千万别当着他的面这么叫他。那么你愿意跟我去吧,星霜?”

“嗯,吾没有理由拒绝汝的好意,那么吾穿着这件衣服去可以吗?”

“最好不要,因为那个人是个中二病。”

乍听到陌生的名词,星霜不禁愕然:

“中二病?那是什么病?为什么吾从来没有听说过?”

“这个嘛……等你见到他的时候就知道了。不过,那是高中时候的事了,也许现在他已经中二毕业了吧。”

费痕微微笑着,似乎因为回想起同学时代而意兴盎然。原先很有些兴奋的星霜,注视着他那熠熠生光的面孔,脸色突然有些黯淡下来:

“费痕,那个叫爱德华的……是个男人吧?”

“嗯?”

“汝那么高兴的样子,吾还是第一次看到,所以……”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因为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而开心?”

“吾也不是这个意思,只不过……只不过……”

终究还是找不出掩饰的借口,真可说是欲盖弥彰。当然费痕也没有因为她的小心眼而生气,只是爱怜地摸了摸她的脑袋:

“是男生。就算是女孩子,你也不要胡思乱想,我不会和任何人交往的。”

星霜的身子忽然颤抖了一下:

“汝……刚才说什么?”

“嗯?我刚才说什么?我说爱德华是男生……”

“后面那句!”

“就算是女孩子你也不要……”

“再后面那句!”

“我不会和任何人交往……”

星霜的脑袋里响起“啪”的一声,像是被砸碎了什么东西,隐隐作痛:

“汝……不会和任何人……交往?”

“是啊,因为我是个活不了多久的人……啊!”

“笨蛋——!”

星霜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大叫了一声,朝着费痕的小腿重重一脚,狂风一般冲进了自己的房间里。突如其来的变故,闹得费痕惊呆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我……说错什么话了吗?你怎么突然就生气了,星霜?”

再看看手里的信,费痕无奈地叹息了一声:

“这下糟了,今天我也许没法去你家喝茶了,爱德华……”

————————

————————

幸运的是,星霜只是在房间里闹了十分钟的脾气,就换上了连衣裙,跟着费痕出门了,虽然出门的时候她的脸上阴云密布,费痕也当做没有发现,只顾心平气和地和她搭话。

依照信上写明的地址,爱德华住在郊区,离费痕家步行需要一小时,而且道路狭窄,没有公交车直达,于是费痕从仓库里搬出了高中毕业后就没有再用过的自行车,载着星霜权当漫步。

“那家伙也真奇怪,为什么住在那么偏僻的地方啊?”

不过这还不是让费痕最苦恼的,因为更要命的是坐在后座的那个人——

星霜从坐上车开始就不怎么安分,也许是她不熟悉自行车这种对她来说十分古怪的交通工具,坚硬的后座又让她很不自在吧?

一路上,星霜只顾死死抱着费痕的腰,勒得他喘不过气来,只要费痕一加速她就大呼小叫,好像担心会掉下车去,又好像担心费痕会中途把她丢下不管,结果引得好奇的路人纷纷侧目。

“干脆让她变成剑吧!”

费痕也不是没这么想过,可是那样一来,带着一柄青铜古剑骑行在街道上,恐怕就不只是被人围观,而是会招来警察甚至是文物部门的纠缠了,所以他只能狼狈不堪地在大家的“注目礼”中奋力穿行。

好不容易才来到了人迹稀少的乡间小路,星霜也如释重负,勉强地安静下来:

“费痕,还有多久?吾真的很不舒服。”

“大概还有十五分钟就到了。你是第一次坐自行车吧?”

“以前吾都是骑马的。”

“现在没有办法在街道上骑马了,更不能随便养马了,真是遗憾。”

“那个爱德华是个什么样的人?”

“爱德华啊……总之是个好人。”

为了打发时间,费痕努力地回忆着学生时代,翻找着关于爱德华的记忆:

“爱德华是我读初二的时候转学过来的留学生,要说长相,就是标准的西洋人。”

“标准的洋鬼子?”

“嗯,金发碧眼的帅哥,很受女孩子欢迎的那种类型。”

“吾就不喜欢那种样子,黑头发才是最好看的,像汝这样。”

“多谢夸奖,不过他确实很受女孩子欢迎。头脑聪明,运动万能,又很容易相处,和他相比,我就是普普通通的……”

“别说这种傻话,吾才不觉得汝比不上他。”

“谢谢夸奖。”

“真是的!如果吾说‘那样的人吾也很喜欢’,汝会觉得高兴吗?”

“这个啊……说实话,我当然不会高兴啊。”

“是吗?嗯!”

“不过你要是喜欢上他,想要和他交往,我也会祝福你的。”

“……汝信不信吾现在把汝踹下去?”

“请手下留情,我可不想你也摔下去啊。”

“哼。”

即使看不到她的脸,听着她阴晴多变的语气,就能猜想到她的脸上正在上演怎样的轻喜剧,费痕只觉得乐不可支,心情也变得格外舒畅:

“后来我和他成了同桌,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我到现在还记得,有一段时间因为叔父外出旅行,我的生活费变得非常困难,都是靠他的帮助才撑过去的,那时候我就决定,要和他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原来他还是有些优点的,嗯。”

“条件是我帮他做作业,整整一个学期。”

“吾收回前言。等会见到他,吾会帮汝教训他的。要不要在他身上开个洞?”

“别这样,反正对我们来说这都是过去了,偶尔回忆一下没什么不好。”

“汝为什么总是那么好心?过去也是,现在也是。”

“过去?”

“……没什么,你继续说。”

“再然后就是高中时代……啊,到了。”

费痕缓缓刹车,等车停稳后轻轻跳下,指了指前方的小木屋:

“应该就是那里,想不到那家伙竟然做起隐士来了。来,下车吧星霜。”

“……哼。”

星霜小声地咕哝了几句,终于顺从地拉着他的手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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