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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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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

追个人追了三天三夜是什么感受?

我一定反手一个巴掌把人扇出十丈开外,拿唾沫星子喷死你还不带眨眼的。

感情不是你追的人,压根不知道虚活了几百年浮沉多少载才能找到个顺眼的肉身,就跟一连十天掉金疙瘩似的,有多可遇不可求。

那个梅家小姐长的盘条靓顺,优点是皮相好,胸大腰细不说,腿还长的要死。

要是放在我刚出山的那几年,大概就是杏花楼做头牌的料,是那种百钱握一次手,千金换一个笑,睡上一觉家里得穷三年的十全美人。

为了一张美人皮,我觉得三年,我还是愿意等的,毕竟物超所值,不等才是对不起自己。

但我等三年,不是因为我想和梅小姐睡上一觉,是因为我想变成梅小姐,从而享受一个大美人应该有的待遇,好好地爽一把而已。

听着很难,但是对于我这种妖煞来说,要做到还是很容易的。

妖煞,多半降生于瘴沼之地,或自山中料峭陡寒之处自行成体,集魑魅魍魉万千鬼魅之魂,聚瘴恶之气为形,不死不散。

总之一句话,形灭了可以再修,魂灭了可以再炼,只要炼不死,就往死里炼。

炼到后头,我甚至可以任何躯壳为体,生生世世于俗世中逗留。

只要我想活,我可以活到山崩地陷,海水逆流。

但比较可惜的一点是,哪怕我不想活了,我也没办法很彻底的死。

其实妖煞这个看起来作恶多端,谁见谁死的开挂身份,我一开始也是不想的。但没办法,自打我有了意识开始,我就是个不老不死的怪物,不光长得丑,还没人爱,刚开始的那一百年,我几乎天天肚子饿,见着什么都想吃,最后我吃尽了山中兽类,吸尽了山中怨魂,我没怎么精于修炼,就靠着吃吃吃,结果法术不知怎的,自然就变高了。

躯壳要找很容易,但要找一个和自己心意的壳,或者说是皮,就没那么容易了。

我见惯了美人,也晓得只要是个美人,就通常会有各种好处,或是好处多到数不胜数。

但这位梅小姐虽然样样都好,可她也不是没有缺点的。

梅小姐的唯一缺点就是她的身体太差,春要弹琴,冬要写诗,不管衬不衬景风不风雅,总之都是自己作出来的毛病。

我拖着已经有些残破,甚至是残到一定境界的的身体窝在梅府老槐树上蹲了三年,然后又甩开了只剩两节皮包骨的小细腿追着这梅小姐的轿子串了三条街三个路口,跑了足足三天的路,一路跟着跑到了杭县,才等到她一命呜呼。

等的腿肚子抽筋。

等的沧桑逼人。

等的真是太不容易了。

国有国法,妖有妖规。

顶天发誓,我可是从来不亲自动手的,都是等人快死的透透的,才会寄在人的身子上。

不是活人,是半死不活的人。

谁叫好的人皮既不能靠画,又不能靠抢。

那就只能靠等了。

反正不用白不用。

不能浪费了。

一旦寄宿之后,可就没人能奈何的了我了。

当然,这副皮囊首先还得合我的眼。

都说了这梅小姐是作的,秋天非要出门赏菊踏青,结果走到一半就咳的不行,一副病弱西子把泪抛的娇容生生迷住了路过的一位军阀头子。

头子给了三天时间让梅府准备准备,一顶小轿子要抬回去当小老婆呢。

梅家书香门第,向来奉行姑娘家要富养的道理,是以梅小姐从小受到良好教育,眼瞧着自己还没谈过一场风花雪月,就要当人姨太太去了,先是哭了两天半,剩下的半天用来叹气,到底上了轿子。

我见她袖子里藏着把小剪刀,乐的追了一路,就等她抹脖子的那一刻俯到她身上去。

一把将还有两丝气的梅小姐元魂打散了,我钻了进去,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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