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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是月的痕》第二节 遥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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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已经忘记了什么时候喜欢上看张爱玲的作品了,或许就是高中的时候吧。因为那时候喜欢上了红楼梦,因而也对同样以写法著称的张爱玲产生了兴趣。可那时并没有看她的书,因为那时候我毕竟觉得自己还不能以一个好一点的眼光去欣赏她的作品,她的思想,还不能达到理解她的境界。就算现在,我还不能说我是一个真正的张迷,因为我虽然看到她的许多书,但还是谈不上理解。

看到过一节评价张爱玲的:“张爱玲,现代女作家。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真的是她的那种貌似漫不经心的描写实则是字字都是金言从更大程度上吸引了我。

……我依稀记得看的第一部张爱玲的小说就是《半生缘》,还是因为由于看了她的电视剧。我现在都几乎忘了当时为什么去看一部那样的电视剧了,那时候看的时候还有很多的不懂,只是因为那时张爱玲的作品,那个时候还很难接受哪个结局,很难理解其中个中的滋味。但是那毕竟是我了解张爱玲的第一步。经过我不大明白,可我还是从中看出一些东西的,一些平淡细节下面所隐藏的一些微妙的东西吧。每一次再读的时候都有一些填补同与以前的感觉的,不过是凌乱的,破碎的东西而已。那时候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曼桢与世钧在最后的见面,我只记得曼桢坐在那椅子上,还有她所说的那句话:“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就这句话就已经足以让我感慨万千了。有多少的东西是可以重来的呢?

……《半生缘》是张爱玲小说中我看的次数最多的,然后是《倾城之恋》,也看过几次书和一次电视剧。反而评价比较好的《金锁记》反到少看。因为发觉看的时候有些东西太过于沉重了,有时候会压得我们喘不气来的。

……“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真的是很恰当的评价,每读一次,都会领会到更多,也理解的更深。每一次的感觉都有可能不同,这可嫩个与自己的心情有关吧,但与她的写法也是有很大关系的。

……刚开始看的是她的小说多一点的,但后来就变成看她的散文多一点了。张爱玲的散文比她的小说精致多了,往往一篇散文里就有许多机智而又含义深切的话语,可以令人回味无穷。而且她的散文我读起来总觉得比她的小说更加的随意,更加地富有哲理。就像《更衣记》里的那句:“回忆这东西是有香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帐悯,像忘却了的忧愁”或是在《余烬录》里的:“时代的列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或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那一句。都是可以引起许多人的共鸣的,那看似简单明了的句子,却隐藏了多少的东西,有许多都可以深入到你的内心里。有时空闲的时候看一篇,也可以领会到许多,或是那个已经远离我们的那个时代的东西,或是还存在与现在的心情。

……读张爱玲的作品时,我总想象她坐在自己公寓的阳台上,拿着书或杂志张看的样子,那也是一种美丽的享受了吧,在她那个时代里。

……看完了许多张爱玲的作品,可如果有人让我用一句自己的话概括的话,我还是难以描述出来的。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也看了许多关于她的评论,关于她的作品,关于她的生平,以及许多年后许多人对他的悼念。有些讲得实在很好,可是我现在已经忘记了。看了越多的评论,就越让我坚定,非得看她的书不可的,如果不看的话,确实是一大损失的。所以我集齐了她的所以作品,先买着吧,再慢慢地看。有一次,我为了买她那本《红楼梦魇》,找遍了附近的书店,可惜都没有卖,其他的倒多一点。那时候我还除了看张爱玲的,还看红楼的,因此对于一本有两者联系的书,当然是非买不可的了。最后只能到网上去买。还好,网上还有人卖。不过现在看张爱玲的作品都是依靠自己的感觉去理解,其他人的评论就是其他人的,与自己所领会的可能还是有些不同的。

……不过在我身边喜欢张爱玲与红楼梦的人还比较少,有时候真的发觉很难找到一个可以聊这方面的事,就只好一个人,躲在书里慢慢去行走。

……由于喜欢张爱玲,因此也对上海有一股好感,总想去她曾经住过的地方,虽然现在已经物与人都已经不同了。

……关于张爱玲为什么喜欢那小摊上那冒出来的蒸汽,是否真的像她所说的那样,我一直很奇怪。只是每一次坐在露天简陋的小吃摊上等待或者吃东西的时候,总是想起她,想起她的那个距离现在有些遥远的年代。或是有时候一个人走在满是黄葛树的街上,也会让有忽然想起她,那时候的她,走在长长的街道上,是否也会仰起头看看那一片蓝天呢。或许,那就是我除了在书本上看的她的文字外,与她最近的距离了吧?

爱,那么遗憾

浪漫天涯,丢了爱情,谁把我拾回家?

女人过了28岁,大概是不应该奢望爱情的,特别像我一个并不漂亮的三无女人。但是幼稚天真的我仍旧以为只要爱着的就会有结果,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这样的执着换我输的一败涂地。

2009年5月,怀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我从济南来到三亚。美丽三亚,浪漫天涯,四季花开,四季果实。我以为这么浪漫的天堂,一定会让我在爱的怀抱盛开。然而现实终归是现实,梦想总是梦想。陈洋说的对,梦是假的,想的都是空的,所以我们只能睁大眼睛看现实。怀揣18岁的梦想在28岁的年头里耷拉着白痴的脑袋满地找爱情。

王盼是同意我辞掉工作来海南的。可是看见他之后我发现,人其实是可以变的,在很短的时间里变的面目全非。

为了避免我的到来给他的生活带来压力。我在到海南的第二天就去找工作。单位离他的租住房比较远,而又有宿舍可以住。所以只有周末我才到他那里去。买一些他爱吃的水果,做他爱吃的菜。我总觉得这样的生活我很满足。也许我表面坚强的我内心里太小女人,对生活的要求太低,对未来看的太近,也许我所要求的只不过是两个人的幸福,也或许我太自私,只想到自己的感觉,而忽略了对方的感受。我以为两个人只要快乐就好。或许我看到的只是表面,我追求的只是感官上的快乐。而他需要的大幸福。从始至终我忽略了他的内心。书上说的对,我笑并不代表我开心,我沉默并不代表我赞同。也或许他从始至终都只在同情一个可怜的没有爱情的我。因为从始至终我一直在向他表白我的喜欢,而忽略了他的不喜欢。他之所以接受我,是想给我一段可以回忆的记忆。因为我说过,有回忆总是好的,哪怕是伤,至少有过。

有时候人就伤在别人的赞扬里,伤在自以为是的聪明里。

他说他喜欢我的聪明,喜欢我大器。我说大凡可成大器者都会拿得起放得下,而且始终都会知道自己应该站在什么样的位置上。知道如何做才最恰当。比如我。他说他不喜欢笨人,因为和笨人沟通会有障碍,比较伤神。我们躺在床上看电视,他问我老乡请吃饭你去吗,我说不去。我知道如果他想让我去他会说我们一起去,而不是你去吗。我用我的聪明遂了他的心愿,却违背了自己。他的手机屏保一直用的是他前女友的照片。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要求他换掉。不知道是否应该,所以我一直没有开口。我在等他被我的爱感动,把我放在心上。可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笨。有一次我们爬上五楼,他却说钥匙好象放在家里了。我说我可以从一楼爬到五楼的阳台。他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你怎么这么笨呢?我们可以上到四楼,然后从四楼的阳台爬到五楼啊。我说对哦。陈洋说的对,恋爱中的女人最傻,智商等于零。我的智商是零吗?

我想我是忠于我的爱情的。在他说离开的那些日子,我耐心的等待。在他说不确定是否回来日子,我经常到他的楼下向上望。其实我知道他一直在。至于为什么不拆穿他,为什么只站在楼下不上去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在守护什么。爱他,总以为他是有苦衷的。所以我为他设计了千百个借口,千百个难言的苦衷。我不知道的苦衷是另一个人替代了我。那些他说不在的日子我就静静的站在楼下看他。猜他在洗衣服,猜他在洗澡,在搞卫生。想到他这些都要自己做就心疼,但是又不能上去帮他,心里好难过。可是知道他在我就安心。那些发给他的信息都是我为他找的借口。人一旦爱上一个比爱自己还多的人。自己就会变的很低。像张爱玲说的:见了他,她变的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他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可谁知道,我的努力换回谁的“小团圆”。

我永远没有办法知道他为什么离开我。他不会说,我也不会去问。是不是不了了之都算一种结局。算一种流行。聪明的人都要在这种结局里自己给自己一个或者是百个合理的理由。爱和不爱都是种选择。没有人知道我的幸福在月光下黯淡。我伸出的拥抱的双手在黑暗里划出孤独的弧线。一个人的夜里,流星渲染我的空虚的色彩。没有人知道我光鲜的脸灿烂的笑容后都是伤痛。我用最高傲的嘴脸来掩饰我低*的自卑。我给别人那么清高的的印象,其实他们不知道,一双温暖的手就可以让我热泪盈眶。他是曾让我感动过的。只那一句路上小心我就很知足。但爱情终究不是我一个人的感动。

睡不着的夜晚,我徒步几个小时走到他的楼下,只要看到灯亮着或是阳台上有他的衣服,我就知道他在,我就会觉得心里很塌实。我坐在草地上一会儿,静静的守侯着。然后再走上几个小时回去。我能看到的流星比谁都多,我许的愿望只有一个。我想流星许愿一定是骗人的,要不为什么我的愿望从来都不曾实现。我虔诚的心在黑夜里像流星一样陨落。

我发了那么多信息他始终不说他已经回到三亚。最后一次见面我给他信息: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说一声?我同事看到你了,我的书你给我送回来,还是我过去拿?他来见我。他说书他留下了一本《易经》。我说没事,谢谢你。他笑笑,我也笑笑。他的笑是一贯的。而我的笑那么真诚。我确定我放弃,我离开,我放手。因为我爱着的时候是那么的用心,那么努力。我付出不求回报。我知道这些他都看的见。他看的见我才值得。可是现在爱不在了。爱不在了,请把尊严留住。如果连尊严都失去,那爱一定是错了位。我留住了他的尊严,因为我爱他。我要让自己明确,我爱的男人是个男人。我放他在人之上。我留住了我的尊严,因为我爱我自己。我要让他明白,我虽不在人之上,但我不会在人之下。我有自己的原则。我给他信息:其实我知道你一直在。我留给你的东西希望你保留好。祝你幸福,永远幸福。

在他知道我知道他在的日子里,我再没有去过他的楼下,因为我再也不会因为他的在和不在而感到塌实和不塌实了。

那首写给他的歌《爱到最后》谁唱的如此忧伤。

我以为穿了漂亮的衣服,就会有漂亮的心情。于是,我每天不停的换,却发现笑脸依旧不够灿烂。我以为有着光鲜的脸,就会躲开命运的阴霾,我笑嫣如花,依旧心乱如麻。以为我们会有一个家,怎么你的怀里却是她。我的爱在月光下徘徊,我那么爱,怎么你就看不出来,爱到最后,成了我一个人的悲哀。

我说誓言就是一场荒唐,你却说这就是所谓的地久天长。我不知道被谁当做谁的玩笑,当成小丑成为别人的笑料。凌晨两点,我还守在你的窗前,房间里灯没有开,电视忽明忽暗,现实里你和谁的电影在我的屏幕上不肯落幕,扰乱我的视线。我的爱在月光下徘徊,我那么爱,怎么你就看不出来,爱到最后,成了我一个人的悲哀。

我还是会一个人去三亚湾,从日走到夜,从白走到黑,从南走到北。也许有一天,会有一个人将我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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