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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猎手》第十三章 狼行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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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默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正躺在山洞里的那张草床上,身上的衣服已经被人换过了,原来那件破破烂烂的麻布衣服消失不见了,现在穿着的是一身崭新的猎装。 恩,暂且叫这个名字吧,这是默自己取的名字,他此时身穿的一套衣服其实就是那些黑衣侍卫里面的制服,非常适合狩猎,而且比起他之前的麻布衣服来,显然更加的牢固。

默吃力的抬起了身子,肩膀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并且已经没有疼痛的感觉了,非但不痛,反而有些酥痒,他能清楚的感觉到伤口里的肉芽在蠕动,好像在快速的恢复一般。幸好他当时离那个高级侍卫很近,而他的手枪威力极大,子弹直接贯穿了他的左肩而未在里面停留,这让他省去了很多的麻烦。

不过,虽然肩膀上的伤口不疼了,但是脸上却依然钻心的疼,尤其是鼻子上,当时的鼻梁骨应该是被人给砸断了,没有半个月的恢复自己是别想出去活动了。况且他此时十分的虚弱,甚至仅仅是一个起身的动作,做起来都十分的吃力。他环顾了下四周,发现原来的石台上放着一叠铁罐头,从包装上的图案来看,里面应该是一种食物,自己的床头放着一件叠的整整齐齐的黑sè斗篷,斗篷也是崭新,带兜帽的那种,看着折叠的方式,一看就知道是出自莎莉之手。

斗篷上放着一把黑sè的匕首,一面是刀刃,一面是一排锯齿,不需要试验匕首的锋利度,光看外表的工艺,就肯定比自己那把满是豁口的匕首要强的多了。匕首的旁边放着一支手枪,还有两个弹夹及几盒子弹,这两件武器应该是那个女人留下来的。虽然那个女人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的提示,但是他还是明白了那个女人的意思,那就是拿着武器,走出去,然后变强了去找她。

想到这,默的心突然一疼,一种难以抑制的压抑感出现在了他的心里,憋的他想要嘶吼,想要撞墙,想要狠狠的发泄出来。可是他现在的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他只能狠狠的摔倒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息着。从来没有和外人接触过的默不知道,这种感觉叫做羞辱感,自己要守护的人被人抢走,然后敌人还留下食物和武器让自己活下去并且强大了后去找她,对于自尊心很强的默来说,这样的行为是一种极大的羞辱,这是默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感觉,当然,也是最后一次。

不过默可不会因为自尊心作祟而放弃这些帮助,世界法则里规定,只有活下去才会有希望,不管这样的活法是自己在活还是靠着别人的施舍。

靠着这些罐头食物,默一天天的恢复了过来,等他的身体可以zì yóu的下床走动后,他开把玩起那支手枪来。他并没有一开始就去练习枪法,而是将手枪拆成一块块的零件,然后凭借着自己的记忆将手枪重新组装起来,在这期间,他知道了怎么样才能shè击,保险的作用是什么,怎么更换弹夹。第一次组装,他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10天后,他只需要三秒,就能将手枪拆成零件,然后三秒将手枪完全组装好。这时,他才开始练习shè击,第一次shè击的默,在墙上画了一个点,然后站在10米远的位置开枪。

从没开过枪的默不知道枪械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后座力,毫无准备的他开第一枪时手腕差点被震脱臼,子弹更是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不过默是个有毅力的人,只要能更好的生存下去,他什么样的苦都能吃,就这么反复的练习,子弹一天天的减少,那个女人给默留下的子弹足足有8盒,一盒子弹有100颗,一直到子弹还剩最后一盒的时候,默已经可以在50米内快速的移动中击中任何一个目标了。

这时的默身体早就已经完全康复了,将枪套系在自己的右侧大腿上,左侧的大腿上绑着弹药包,除了外侧插着两个弹夹外,里面更是密密麻麻的插满了子弹。黑sè的牛皮靴子的外帮上有个插匕首的刀鞘,将匕首插进去后。拿起一个制服上自带的小腰包,将那几个还没吃完的罐头装在了里面,然后将腰包别在身后。默穿起了那件黑sè的斗篷,顿时,他那个瘦弱的身躯便被斗篷遮的严严实实,在外面丝毫看不到他的表情。

默慢慢的走到了山洞门口,目光复杂的回头看了一眼这个自己住了十多年的山洞,里面几乎有他所有的快乐记忆,可是现在他却要走了,这一走估计再也不会回来了。默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转身就从山洞口跃了下去,几个闪烁间,人就消失在了密密麻麻的的丛林里面。

就像是一匹孤狼,终于走出了丛林进入了荒野里,究竟这匹孤狼突然闯进了荒野里会发生什么呢?是被荒野里的猛兽所吞噬?还是以那些猛兽为食?

荒野,是一片贫瘠而致命的区域,因为强烈的核辐shè破坏了整个荒野的生态平衡,这里几乎很难找到可以果腹的食物,到处都是致命的辐shè区,甚至连纯净的水都很难找到。想要在荒野上生存下去,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弱肉强食,弱者在荒野上是没有生存空间的。虽然荒野上的条件如此的艰苦,但是绝大多数的幸存者们却都生活在荒野上,而不是看上去更容易生存下去的丛林。因为荒野上有着丛林里所没有的一样东西,那就是资源。

偌大的荒野上零零星星的分布着无数个聚居点,这些聚居点就像是文明时期的村庄一般,散布在荒野的各个角落,不过这些聚居点之间可不太平,为了争夺有限的生存空间,战争几乎无处不在。

密西里就是这样的一个聚居点,当然了,是聚居点里最普通最小的那一种,整个聚居点不过500来人口,当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然人口不多,但是一个聚居点该有的设施这里也全都有,比如说兼酒吧,饭店,旅馆和杂货店为一体的一家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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