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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猫》第一话 狗碰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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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当年有个金棺村,为什么叫这名呢?只因自古以来,皇帝的棺椁叫“梓宫”,贵妃的棺椁则称“金棺”,传说当年某位贵妃生前受宠,但得罪了太后,被赐银铃金挂,也就是拿绳给活活勒死了,由于这位贵妃死得冤枉,太后和皇帝晚上一闭眼就看见她身穿红裙前来索命,为了安抚她的亡灵,就远远地修了座墓,将这贵妃的尸骨埋了进去。

在下葬之前,贵妃的金棺,被攒停在了这村中的一座古寺之中,后来连村子带庙都改了名,村叫金棺村,寺叫金棺寺,但是否真有这么一回事,连村里最年长的老人也说不清楚了,那屈死的贵妃埋香地下千百年,丘陇早平,已经没人知道这座古墓究竟在什么地方了,只有这金棺村的村名,以及村中那座破旧不堪,随时都可能倒塌的破庙为证,残砖败瓦似乎在默默述说着:“过去的岁月里的确有过这么一段往事。”

到了清朝末年,爆发了席卷大半个天下的太平天国起义,由于太平天国的领袖洪秀全是广东人,所以这场农民起义在当时也被称为粤寇之乱,战乱持续了将近二十年,金棺村一带的百姓深受其苦,官军与义军之间各有攻守,杀伐甚重,战事过后,往往浮尸遍野,大部分尸体都没人处理,附近的老百姓就算想埋也埋不过来,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无数血肉之躯就这么扔在荒郊野外,任凭乌鸦和野狗随便啃啄。

吃死人的不仅是野狗和乌鸦,就连村中人家所养的家狗和猪,也跟着一道吃死尸,赶上乱世别看人没吃的,可这些畜牲可都跟着沾光了,经常啃吃死人的猪绝不同与一般的猪,这点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啃过死人的猪肥得吓人,毛光皮亮,就连看人的眼神都冒着凶光,这些猪虽然肥,但知道怎么回事的人,可一辈子都不敢再吃猪肉了,而且看见别人吃猪肉自己就忍不住想吐。

在金棺村里有个孤儿,姓张,排行第三,有两个姐姐都早早夭折了,他自称张三,也不知他大号叫做什么,因为头发天生的又稀又黄,到了十五六岁,这辫子仍是留不起来,只好用草绳随便扎个狗尾似的小辫,凡是识得他的人,都以“张小辫”相称。

张小辫穷得连半间房子都没有,平时就住在那叫做金棺寺的破庙里,推倒了庙中的泥塑神像,铺些乱草睡在泥台上,白天到各家各户帮忙挑几桶水、干点杂活什么的,干完了活讨口饭吃,他也曾跟棺材铺的师傅当过学徒,还拜过算卦的老道为师,但由于年景不好,师傅都快活不下去了,哪还养得了徒弟,所以这几样营生都没学到底,有时侯生活艰难,一连几天都没东西吃,就只好到了晚上*偷鸡摸狗充饥,他知道自己家境中落前,祖上曾是京城里的大官,内心深处仍拿自己当爷,对自己偷鸡深以为耻,可兵荒马乱的年月里混口饭吃谈何容易,饿急了就什么都顾不上什么出身门庭了。

近年天灾**不断,村里的粮食不如往年那般富裕了,连讨口吃的都不太容易,这天夜里,张小辫饿得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横躺在神坛上翘着二郎腿,望着从破屋顶中漏将下来的月光,心里琢磨着得弄点什么吃的充饥,不然实在挨不过去了,这些年来他最拿手的就是偷鸡,村里养鸡的人多,隔三差五的偷上一两只,这么多回从来没失过手,从不失手并非走运,只因他自己摸索出了一套独门的偷鸡绝技。

打定主意,张小辩就借着月黑风高,摸到了村中王寡妇母女的院子外边,这家没男人也没养狗,门墙又低,而且张小辫对各家鸡窝的位置了如指掌,没废什么力气就翻过墙头,发现鸡窝里的老母鸡睡得正熟。

张小辫看得明白,但他没有直接探手去抓,而是悄悄把手伸进鸡窝里,施展独门绝技,轻轻的去搔那老母鸡的腹部,不管是有人偷鸡还是黄鼠狼钻鸡窝,窝里的鸡必定会扑腾鸣叫,那样主人就会被惊动起来,可张小辫自有他的办法,只轻轻搔得几下,鸡窝里的老母鸡不仅没扑腾乱叫,反而露出一副惬意的神态,很享受有人替它搔养。

张小辩心中窃喜,只要第一下没失手,这只鸡就算是偷到手了,看着那母鸡心中发狠:“我不能白伺候你,等会儿到破庙里拔鸡毛的时候,你就没这么舒服了。”他心中高兴,手底下也没闲着,一只手不断替那老母鸡解痒,另一只手揭掉鸡窝顶棚,打算把老母鸡从上边抱出来,可大概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鸡可偷,手艺生疏了,也可能是连饿了好几顿,反正手底下发虚,竟然把母鸡抱到鸡窝顶的时候,一个没抱住,将那老母鸡摔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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