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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歌如梦》第十四章 比傀儡术还管用的外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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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云王爷,请。开 心 文 学 ”在一栋豪华的大门前,完颜澈停下了脚步,绅士地让这栋房子以后的主人……幽歌先走。

“这里的前任主人,应该是一个公主。”看了看那淡紫色的外墙,幽歌猜测到。

“不错,这是皇妹天珑公主出嫁前的府第。她的公主府招牌可不是朱红色的,而是棕色的。”弦外之意,就是说幽歌比他的皇妹身份要高贵。大门上那三个朱红色的暮王府,在光的折射下格外耀眼,仅次于皇宫的金色。

“谢了。”他的解说,简洁而完美。踏入府第,印入眼帘的就是一树树的的紫藤萝,几棵大榕树站在一个小亭子前,沿着亭子走,就走进了主厅。主厅淡雅而简朴,桌案上也只有那么一两个古董花瓶,但简洁大方,可以看出这个公主还是挺会享受生活的。

绕过居住的院子,直接走进后花园,亭台楼阁,檀香水榭,小溪里那几条锦鲤跳跃着,似乎在等着它的主人给它喂食。“不去喂一下他们吗?天珑走了以后,好像没什么人管他们了。”

“嗯。”轻轻抓起一把放在水榭里的鱼粮,缓缓撒下去,看着鱼儿为粮食而打架,又抓起了一把洒向远处,越来越多的锦鲤游来抢食,一副热闹的样子。幽歌像个孩子一样扑哧一笑,感慨道,“好久好久,没有这么玩过了。”上了初中以后,父母分居,来到这里以后,这么大的小溪也没有锦鲤,大概六七年了吧。

看到幽歌这么天真的笑容,完颜澈楞了楞神,这是他看到最为绝色的笑容,不做作,不拘束,完全是放松的,欢乐的,没有任何的杂质,令人心醉。在这一瞬间,他有这么一个冲动,想永久地收藏这个笑容,不想给任何人看到。

“谢谢你让我这么开心,为表感谢,你以后就叫我幽歌吧。”只有真正成为她朋友的人,才可以这么亲切地叫她的名字。

她这是,接受自己了吗?“好,你也可以叫我澈,这是我给你的特权。”完颜澈到现在还没发现,他在这个他不知道来历的女孩面前,从来都是平等的态度,没有在别人面前的狂傲,也没有那种无所谓的态度。

“好,澈,你和我都是王爷,那你住哪里?”幽歌的目光依然停留在那群锦鲤上,不时地往池子里撒鱼粮。

“我就住在你隔壁两条街,路程很短的。”

“你是什么王啊,夏家那群人似乎很怕你哦。”

“我的封号是寒萧,是除了皇上以外月国最尊贵的男人,而你,暮云,是除了太后以外月国最尊贵的女人,和皇后平位,甚至皇后也要向你行礼。”这一次,完颜澈的解释依然很简洁,但最后还是做了点补充,“也就是说,你我的地位是平等的。”

“懂了,这天色也不早了,留下来用晚膳吗?”天天宅在家,古装片可没看少。

“不了,最近皇兄给我很多事做,我要先回府了,改日再聚。”完颜澈摆了摆手,快步走出暮王府,骑马疾驰而去。今天,他心情很好。

完颜澈走后,檀香和雷炎就从契约兽空间出来了。“主人,找我们有什么事?”

“你们也知道,我现在的处境吧。”幽歌叹了一口气,“我才15岁,什么都不懂,只知道你们两个对我是绝对忠心的,所以很多事还要靠你们来帮我。檀香,你以后就担任这个府第的大总管,帮我管好这个属于我的地方;雷炎,你以后就担任我手下的第一侍卫,我所管辖的区域就要靠你了。以后,你们在人前叫我小姐,人后,就叫我幽歌好了。”至于朝堂上的,就让我来吧。

“这……”两兽对望一下,熟悉幽歌脾性的檀香首先应了声“是”,几秒后,雷炎才回答,“是,幽歌。”

“记得,在森林里我让你们做的那个玉佩吗?”幽歌微微一笑,像是在聊家常似的询问道。

“是,我们随时带在身上。”说着,两人从身上拿出一块玉佩,一颗风铃草栩栩如生地雕刻在上面。背面,就是两人各自的名字。

“好,”说着,幽歌就划破手指.xzsj8.,那带有幽蓝色寒气的鲜红色血液滴在两块玉佩上,接触到幽歌的血液后,两块玉佩都变了颜色:檀香的玉佩变成了浅棕色,雷炎的玉佩变成橘红色,但上面的风铃草图案还是碧绿的。“如果以后,有人说代替我传话给你们,那就让他割破手指.xzsj8.滴在玉佩上,如果能让玉佩吸收,那他就是真的;如果散开,那就马上抓住他,掰开他的嘴然后打晕他。”这是幻雪一族的外挂之一,只要碰到幻雪一族的血液,就相当于本人的替身,比傀儡术还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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