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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狂澜》第二百二十四章 议员们在行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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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咨议局开会的机会,张謇与咨议局的议员们协商,联合各省督抚及咨议局一致要求朝庭召开国会,并组织责任内阁废除形式内阁。经会议决定,由两江总督陈其昌全出面联络各省督抚,由张謇负责联络各省咨议局。

12月中旬,16省咨议局代表齐集上海,总数达50余人。16省代表在预备立宪公会事务所集会,后来更组成联合会,领导全国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监督和推动各级政府政治改革。推举湖北省咨议局副议长汪康年为主席,并组成33人的国会请愿代表团,名为“咨议局请愿联合会”,代表团定于12月底出发进京。启程前,张謇连夜改定《请速开国会建设责任内阁以图补救意见书》,并设宴饯行,作《送十六省议员诣阙上书序》,以壮行色。

《序》中认为,国家已处危亡关头,立宪的作用,就是让人民有参政权利,使之共负国家责任。他谆谆告诫代表“秩然秉礼,输诚而请”,即使朝庭不能全部接受请愿要求,我辈也对国家对后代问心无愧。他的胸怀和信念给代表们很大鼓舞。

《意见书》则主要是向皇室成员、特别是向政启提出建议,希望他将原定5年的预备立宪期缩短,议“定以政启二年(1906年)召集国会”。同时,又请求“从速建设责任内阁“,特别说明责任内阁代皇帝承担内政、外交责任,可使君权”安于泰山“。奉劝政启不可短视,将爱国志士逼向革命党人的阵营。

次年1月份,朝庭收到请愿书,这时距代表们要求开设国会的时间只剩半年余,代表们还向开明的王公大臣们分别递交了请愿书副本,希望能得到他们的支持。政启也刻意保持着良好的姿态,一面对请愿代表优礼相待,耐心安抚,并颁下上谕赞赏代表们“具见爱国热忱,朝廷深为嘉悦”;另一方面紧急磋商,寻找互谅的途径,在1月13日发布的上谕中称“我国幅员辽阔,筹备既未完全,国民智识程度又未画一,如一时遽开议院,恐反致纷扰不安,适足为宪政前程之累”,“夫行远者必求稳步,图大者不争近功”,“俟将来5年预备业已完全,国民教育普及”之时,“召集议院”。事实上政启拒绝了代表们的请求。

在国会请愿运动期间,各省咨议局联合会提出了《陈请修改结社集会律》,浙江省咨议局通过了《关于咨议局内议决权内之本省行政命令施行法》,规定本省预算、决算、税法、公债、担负义务之增加,权利之存废,非经咨议局议决,巡抚不能公布施行;福建咨议局查办了归化县令纳贿违法事件,湖北咨议局通过了《整顿湖北吏治案》;改良司法、提前开办各级地方审判厅,实行地方自治等。

这一切都说明咨议局的政治影响力正在一步步上升。

到了4月份,其他各省立宪社团、商会、学会及华侨商学也分别派出地方精英代表,陆续到京,联合各省咨议局代表,共同发起第二次国会请愿活动。他们以原请愿团为基础,扩大重组了国会请愿代表团,规模达150余人,并推定张謇等10人为领衔代表。4月16日,第二次国会请愿活动正式开始,十大团体同时向都察院呈递了请愿书。在这份请愿书上各界民众签名人数高达30余万人之巨。

5月间,第二次请愿运动达到最**。16日,山西国会请愿代表团到达京师,多数在京的民主党官员在康有为的带领下都前往火车站迎接,勉励有加。20日,又有一份2万余人签名的请愿书呈交给宪政编查馆。

这次请愿的声势浩大,上书措辞直切,使政启为首的保皇党少壮派政治核心疑虑重重,但仍拒绝提前召开国会,并严厉告诫请愿团体代表:“惟兹事体大,宜有秩序,宣谕甚明,毋得再渎请。”并提醒代表们“宪政至繁,缓急先后之间,为治乱安危所系,壮往则有悔,虑深则获全”。

地方议员们对于再次碰壁,早有思想准备,正如张謇所说:“设不得请,至于三、至于四、至于无尽。”

6月初,参加请愿的人数急剧增加,规模扩大,不少省份出现游行请愿行动。

6月7日,请愿团代表张謇等与直隶代表李长生、温世霖等前往都察院上请愿书,东北三省学生赵振清、牛广生路迎代表团,当场割臂书写血书,强烈敦促召开国会。都察御史陆宝忠外出不在院中,张謇等日夜守候,衙役劝归,代表们坚持不离。同时,京外各界声援请愿运动如火如荼。

直隶各界在天津举行请愿大会,2000余人会后列队前往督署,要求总督刘洪恩代奏请愿书。6月10日,广州各界群众3000余人开请愿大会,要求广东巡抚代奏请愿书,又至省谘议局提出“此次请愿如仍不得请,学则停课,商则罢市,工则休作,谘议局亦不许开会”。6月13日,长沙各学堂学生罢课,要求速开国会,6月16日,3000人集会,通过请愿书,请巡抚赵尔巽代奏。奉天省各城绅商士民等互相联络,拟每城派出1万人,齐集省城要求总督代奏请愿书。6月23日,福建九府二州各界代表4000人在省城开会,呼吁一年以内即开国会,要求总督张汝梅奏筹请愿书。

事实上,在6月17日,朝庭的准议会机构议会资政院即正式召开。议员分“钦选”与“民选”两类,按资政院章程规定各有职位100席。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民选议院有98人,均是地方咨议局互相选举产生。

在资政院举行第一次会议上,国会请愿代表上书资政院,敦促资政院向朝廷施压,是为第三次全国请求开设国会运动的开始,并得到资政院的支持。

资政院开院期间,湖南籍议员罗杰发言:“现在国民之断指、割臂、剜股者相继,皆表示国民以死请愿之决心。”并说:“不速开国会,互选资政院议员不能承诺新租税。”他呼吁:资政院全部议员应赞成通过速开国会案;总裁应从速上奏;政启皇帝应即允速开。议案通过后会场“应声矗立,掌声如雷”,甚有议员跳起而呼“大清帝国立宪政体万岁!”——1906年6月23日资政院投票决议,正式通过专折要求朝廷速开国会。当时出席会议的共有议员141名,25日,资政院总裁溥伦把奏稿连同三个附件,一并上奏朝廷。

7月5日,两江总督、闽浙总督联电各省督抚上奏朝廷表达政见。8日,广西巡抚张鸣歧奏请设责任内阁。10日,东北三省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云贵总督、江苏巡抚、安徽巡抚、山东巡抚、山西巡抚、河南巡抚、新疆巡抚、江西巡抚、湖南巡抚、广西巡抚、贵州巡抚等17省督抚联名奏请立即召开国会,并电请设立责任内阁。

13日,政启最终作出让步,并将各地请愿折电交王大臣阅看,预备召见国会请愿团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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