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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禁七区》第九章 兰花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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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薛雪换上了一件旗袍缓缓走了出来,立时服装店里变得安静下来。大家的目光纷纷随薛雪的走动而移动,在那一瞬间,大家的脑海里呈现出各种各样的美好的词汇。

复古式的旗袍设计,融入了中国人独特的设计理念和传统元素。中国红的颜色与薛雪的肤色相映和谐又不失庄重,再加上薛雪特有的气质,好似一误入凡尘的仙子。恰好店中古典音乐从音响中流出,把本就美到极致的画面再次升华。

这个时候大家就像被催眠了一样,纷纷沉浸在梦中不愿醒来。在人们沉浸在美的盛宴中时,不和谐的音符出现了,秦星河发现了一个小偷,没错就是一个小偷,他真的很小,大约**岁的样子。

只见他把手伸进一个沉浸在YY中的胖子的公文包中,随即在他的手中出现了一个钱包。其实小偷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眼就相中了秦星河一行,不过事情的发展有够有趣的,这么多的人居然看那么一个美女而走神。

本来观察到李思源和王宗明两人是肥羊,没想到这么多人只顾着看美女,从而便宜了自己。给他们借点钱花花最是简单不过了。

想到就做一直是兰花为人处世的方法,于是兰花动手啦!

自从五年前收养自己的杨叔叔对兰花说:“兰花,你的命是我给的,要不是我你早给野狗吃了,我不管你以前过得是什么生活,你从今以后必须自己养活自己。”

兰花记得当时身边叔叔有七八个比自己大一些的孩子,直到现在杨叔叔有三十七个孩子(按杨叔叔的话说就是他们的命都是叔叔给的,离开他谁都活不了)兰花觉得杨叔叔说的话是正确的,因为前年有一个叫小狗子的哥哥私自离开杨叔叔,过了几天杨叔叔就带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到黑房子里看小狗子的尸体。

后来杨叔叔把小狗子的尸体丢到了连兰花都不愿意去的垃圾场。解释一下黑房子,它是兰花杨叔叔用来关犯错或者任务完不成,把他们关禁闭的一间小房子。

记得四岁以前兰花是那里的常客,总之兰花是不想再次踏入那个地方的。

说起来,自从兰花四岁多时突然发现自己学习东西特别快,把杨叔叔所教授的技巧都学完并能很快熟练无比之后,兰花出手鲜有失败。最近几年更是从来没有失败过,因此兰花可是杨叔叔的心头肉,杨叔叔还派了两个大哥哥专门为兰花解决一些问题和“护送”兰花回家,反正杨叔叔是这么说的。

尽管兰花发现不经过别人同意就借别人东西是不对的。兰花也发现被自己借东西的人有时很难过,兰花也曾经把已经借到手的东西还回去,兰花还有把借到的东西送给一些在医院附近伤心流泪的中年人。不过事后都被杨叔叔责罚,暴打过几次。从此之后兰花就明白借到的东西是绝对不能还,也绝对不能送别人的,只能交给杨叔叔,杨叔叔一高兴就会赏只鸡腿和两个馒头。

当然四岁以前就明白借东西一定不能被借主发现,因为要是被发现了,借主少不了打一顿,杨叔叔更要打一顿,有时杨叔叔打得比借主还痛。

想道这些兰花习惯的用眼角的余光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这一看之下兰花失手了。因为他发现有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孩正微笑的看着自己。那小孩还用动作模仿兰花的偷窃动作,当时兰花就感到身上的肉发痛,他好像看到了杨叔叔愤怒的样子,隐约间还听到了借主的辱骂声。

说时迟,那时快。兰花拔腿就跑,也许是太过惊慌吧!在跑出门的那一刻,不小心撞翻了一个大花瓶。只听啪啪、咣的一声巨响,犹如投入湖面的一块大石,一时间刚才还沉浸在梦中的人们纷纷惊醒过来。

把目光转向门口,常在海边走哪能不湿鞋,久走夜路易逢鬼啊!

只见摔倒的兰花身边散落着七八个钱包,也不知道兰花是怎么把它们藏在自己瘦小的身上的,更好笑的是居然还有半个馒头。

大家一看到钱包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立马就有人高呼道:小偷,抓小偷。

(当然我并不是说大家见义勇为的素质提高了,因为叫抓小偷和附喝的人一种是发现被偷者是自己,另一种是看到小偷处于绝对下风而凸显见义勇为精神的人。当然也有被偷都不敢站出来的人。首先我声明我并不是批评大家,我是在自责,因为我也属于后者,我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我曾因为这类事给自己找过一个很好的借口:抓小偷是警察的事。难道不是吗?)

要说这兰花的偷盗技巧真不是盖的,在短短的时间里竟然连续偷了六人,而秦星河只注意到四人,其余两人秦星河根本没发现。

兰花随手捡起一个鼓鼓的钱包,迅速向着电梯跑去,兰花边跑边打开钱包,当他跑上电梯的那一刻他顺手把钱撒向后方空中。

红红的百元大钞像飞舞的精灵在空中盘旋飘舞着,瞬间兰花的身后变得热闹开来。兰花扭头看了看身后,见到堵得水泄不通,于是加快步伐向着大堂跑去。

我们大家也许都会这么认为:“机灵的兰花逃过了一劫”但是事与愿违,兰花跑到大堂就快逃出宜家店商场时,被宜家店保安抓住了。

原因很简单,兰花在二楼逃跑的那一幕被安置在店中的摄像头如实的记录了。

监控室的保安发现后迅速组织人员对兰花进行围捕,所以兰花今天是栽了,并且证据确凿。

当兰花被抓住的这一刻,让我们把镜头回到薛雪一行。薛雪发现小偷后,衣服是不想试下去了,尽管李思源和王宗明两人认为应该继续下去,但怎么也劝不回薛雪的心意。于是两人把目光投向秦星河,希望小星河说点他两想听的话。

只见小星河非常不配合的说道:薛老师,我们去看看小偷怎么样了?他好像被抓住了,不知道保安会不会打他。

秦星河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楼下传来围住他的声音,从而判断小偷被抓住了,其实秦星河对那个小偷是有好感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下去看看。

薛雪一听到这立马说:好,快,我们下去,不能让人们滥用暴力。

薛雪迅速回到试衣间,把旗袍脱下换上先前的衣服。然后欲快步走出服装店,这时李思源走向服务员说道:把刚才的那件旗袍装好。边说边掏出一张金色的银行卡说道:密码是后六位卡号。

服务员刷过卡转完帐后,把装好的旗袍送到李思源手里还觉得不真实。

服务员本来看到自己的店发生偷盗事件,还打碎了一个大花瓶,她自认为她要回老家种地了。这时李思源告诉她要买这套旗袍无疑是保住了她的工作,因为那件昂贵的贵达66.6万旗袍居然卖出去了。有了这样的业绩别说一个假古董花瓶,就是再打碎一个也无所谓了。

想罢,女服务员走到另一个花瓶旁边推了推花瓶,花瓶晃了晃但并没有倒。

女服务员犹豫了一下,皱了皱眉好像想到什么不爽的事,瞬间打定主意,把手放在大花瓶瓶颈处用力推。

王宗明看着这个疯狂的女服务员,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生怕惊到女服务员,从而导致她做出什么让人吃惊的事来。

有因必有果,女服务员这时完全陷入回忆当中,记得三个月前店长对她说:下月要是你的业绩还提不上来,这导购你是做不了了,你就像门口那两个花瓶一样看门去吧!

还有两个月前店长说:小顾啊!你知道导购和花瓶的区别吗?导购是活的,花瓶是死的,可你却半死不活啊!下月你要是还没明显的提高就去管仓库吧!

一个月前店长对她说:我看说你不如花瓶都侮辱了花瓶这个词。我给你最后一个月,你要是还超不过五万的营业额,你是我堂妹我照样炒了你,到时别怪我无情。

想完这些,女服务员又看了看花瓶,自语道:我要告诉你,我是人,我是活的,我比你强。话毕推翻了大花瓶。

郑位看着一地碎裂的瓷片,心里想道:大城市,真危险啊!

其实上述事情发生的很快很突然,吓了大家一跳。这时店里其他人都去追小偷了,只剩下薛雪一行。

只见女服务员走过来对还留在店中的薛雪一行说道:对不起,请原谅。

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后,薛雪说道:没关系,你没事吧!

女服务员回答道:谢谢,我没事,我只是太高兴了。

薛雪道:那就好。那我们走了。

女服务员做一个弯腰礼,同时说道:欢迎下次光临!

薛雪一行走到一楼大堂,发现大堂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其间传出谩骂声,好在还没有踢打声,暗幸来的不算晚。可看着眼前的情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要想阻止暴力事件也许很难,可要穿透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式防火墙更难啊!

只听到里圈的保安甲说道:小小年纪不学好,偷东西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你活得不耐烦了,是吧!

保安乙又接着说道:大家看看这个小偷,小小年纪就学人家偷东西,我们要不是看他年纪小的话,早揍他了。

保安丙说道:大家让一让,散了吧!我们把他送公安局。

路人甲适时接话道:像这种小偷,关三天就放出来了。

路人乙说道:揍他,年纪小怎么啦!小偷就是该揍。一听这话就可以猜得出这哥们被小偷光顾过且损失不小。

??????

中国人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最爱看热闹并起哄。鲁迅在狂人日记里写过类似的话,就是中国人自古爱看砍头,前提是被砍的人事不关己。我理解为中国人比较喜欢看悲剧,只要自己不是悲剧的主角。由于这类似的种种原因,大多数人们决定打小偷一顿出气,不过里三层有少部分坚持不让打的,再加上不知道该由谁动手,所以小偷现在反而很安全,不过这些都是暂时的。

有些时候知道审判并不可怕,等待审判的过程却犹为折磨人。

争论中人们把认为不该打小偷的人扣上同伙的帽子,当然他们歪打正着了,其中两个极力保护小孩的男子,在质疑声中逐渐不再坚持原来的观点。

刚才稍微同情小兰花的中年妇女们此时也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而选择教训兰花一顿。她们不用揍字是在想与残忍的男性们有所区别,告诉其他人他们首先是一个孩子的妈妈。

小兰花在听到杨叔叔派来保护自己的大哥哥不再保护自己顿时有些慌了,于是目光时不时的看向两个大哥哥。而大哥哥们却在极力闪躲这个目光。

时间过得很快,当一个冲动的胖子挤到兰花面前,不、不不、也许是被谁不小心挤出来的吧!

胖子错愕了一下,然后看看身后。恰好传来,揍他,揍小偷的声音。胖子灵机一动,展开肥肥的手掌向着兰花扇了过去。

兰花感到一只熊掌覆盖了自己的整张脸,鼻子一酸,兰花不由自主眼睛里装满了泪水,但兰花是不会让它流出来的,因为兰花五岁时就知道眼泪并不能帮自己解决什么实际的问题。不过鼻血流出来了,兰花用手擦了擦,反而弄花了脸面,看上去很恐怖。

胖子看着满脸鲜血的兰花,心里大骂自己是个畜生,居然打孩子。不过又想到自己打的是小偷,并把小偷打的见血,这可是值得向朋友吹嘘的事,当然胖子打的小偷是二十岁左右的而不是七八岁。

想道这里,胖子打小孩的一点点愧疚感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现在有点感激刚才把他挤出来的观众们了,给自己无形中增加了一个英雄的光环。

这时里三层传出打得好的声音,更是催化了胖子的荣誉感。中国人有一个地方是可怕的,那就是从众心里。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证实螃蟹美味可食之后,第二个、第三个???将络绎不绝。

因此第二个人,第三个人开始蠢蠢欲动。周围的观众叫的更起劲了,因为他们回去可以向别人吹嘘他见到一个小偷被人打得有多惨并借此教育他的孩子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事情发展的超出控制了,两个杨叔叔派来的大哥哥看来是保不住兰花了。当兰花再一次把目光投向他们时,他们视而不见。然后快速的向外挤,兰花看着向外挤的大哥哥,眼神黯淡了许多。

兰花目送着两位大哥哥挤出人群再也看不到以后,兰花终于失望和有些绝望了。这时他没有完全绝望是因为他又感觉到了一个熟悉的气息,那是他刚才目标身边的一个同龄孩子的气息。兰花感到只要这个气息在自己就不应该完全绝望。

秦星河听到里面传出的声音判断出小偷被打了,秦星河的直觉告诉自己,自己应该帮里面的小偷一把。秦星河是一个理智到极点的人,但是它决定这一次相信直觉,因为他的直觉目前从来没有错误过。所以,秦星河出手了。

首发.ZhuiSh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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