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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混迹高武世界》第九十四章 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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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位于九嵕山以南,渭河以北,山水俱阳,故称咸阳。

这一片地界不仅是下葬的好地方,也是修炼的绝佳场所。

铁幕冲澡之后,打坐修炼一会儿,就明显感觉到玄阳真气进境极快。

心中涌起一阵惊喜。

铁幕由于杀人太多,人书将灵魂转换为大量的阴属性造化真气。

因此,紫府中玄阴真气数十倍于玄阳真气,使得阴阳严重失衡,搞得他都不敢随便杀人了,真的好惨!

让铁幕不杀人,就像让一个数十年的老烟民戒烟,有几个人做得到。

多亏铁幕心智坚毅,还想出各种各样的乐趣,来替代杀人的心瘾,这才勉强熬了过来。

没想到来一趟咸阳,居然是一处修炼宝地,怎生不令他欣喜若狂。

只要体内阴阳平衡一些,又可以尽情杀人,想想就令人激动……那飞溅的鲜血,临死的惨叫,多么令人迷醉,相比渭河上那个雨夜的骤雨狂风,不过是在皮肤上挠个痒痒,从体验上来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修炼,必须马上修炼!

铁幕有一种争分夺秒的感觉,并且他也这样去做了。

铁幕给于二留了一张纸条,贴在淘米头上,让于二回来就能一眼看到。

“于二,本座去酒窖练功,谁特么都不许打扰我?铺好了床,就把淘米搬进屋,让她睡得舒服一点。”

刚走没一会儿,铁幕又跑了回来,将第二张纸条贴在淘米头上。

“于二,不要动色心,淘米能看不能吃……”后面划去一大截文字,能看到‘红莲’字迹,好像是关于功法隐秘,不过被铁幕给划去了,只剩下最后一句话,“她是本座都不敢下嘴的女人。”

铁幕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放心下来。

倒不是担心于二,他还没那个胆,主要是写给百里老色鬼看的,老鬼虽然装得一本正经,但他看淘米的眼神就像汤姆见到杰瑞,随时准备下口。

铁幕也不是胡编,陶米修炼的可是血炼红莲,鬼道中最邪恶的功法,虽然暂时做不到融金断玉,融化几根棒槌还是轻而易举的。

除非以后功力大成,天心莲与地胆莲相通,陶米可以自由控制体内小天地,才能真正当一个女人,也不对,到那时她已经不是一个人。

反正这一行人除了于二,就没有一个正常人类,只是于二还被蒙在鼓里,若哪一天他发现真相,怕是会吓得屁滚尿流。

但目前来说,于二对这个主上还是很满意的,有钱、有实力、有势力,很快就会有名声,给这样的人当车夫,远比跟着刘胖子做生意前途远大。

所以于二走在大街上,恨不得横着走,昂首挺胸威风八面的形象,早已没有以前的唯唯诺诺。

虽然咸阳不算有多繁华,但毕竟已经入了关中地界,武林中人也多了起来。

骑马挂剑的弄侠儿,抱着大刀的大胡子,甚至是路边的乞丐,都有可能属于某门某派。

以往,于二见到这些人,除了敬畏,没有第二种想法,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装模作样而已。

混江湖就是混的一个名头,比一比谁能装大b……

于二不觉得自己比这些人差,那为什么要低头,为什么要让路,凭什么要低声下气……

买四套棉料被褥,店伙计爱搭不理,以为我于二的刀是摆设?

一刀剁在柜台上,砍下一个大缺口。

特么的,跑出来一大群带刀伙计,将于二一顿好打,又给扔了出去……

呸!

于二吐出一口血痰。

这家店一看就是黑店,记在小本本上,告诉主上,将他们通通捉回去喂淘米。

从地上爬起来,于二找了一间成衣店,挪用公款,给自己置办了一身崭新的行头。

再次走出来,形象立即大变,一眼看上去就像是豪门贵族走出来的……家奴。

不过这种形象最受商家欢迎,换了一间布店走进去,店伙计就热情迎上来。

四套上好的被褥很快被定下来,于二给伙计报了地址,让店家送货上门。

“是是是是。”掌柜的点头哈腰亲自送出门,于二将自己的瓜皮帽扶正,大摇大摆的走出去。

“嗯,这个店家良心大大的好,免他一死。”于二暗自嘀咕。

接下来又买了二十个大瓮,每个大瓮都能装下一个人,一样让店家送货上门。

末了,于二来到一间大酒楼,主要的目的是打包,打包之前,自己先搓上一顿。

总统套房就算了,有那个钱不如多吃几根羊腿。

于二随便在大厅找了个位置,学个江湖人的样子,把单刀往桌上一拍。

“小二,半斤牛肉半斤酒,半笼叉烧半笼包,一只肥鸡一条鱼,速度够快有赏银!”

“得勒,客官您稍等。”

小二急匆匆点完餐,又提着大茶壶跑过来,茶碗一翻,壶口喷出好长一条水线,一碗清茶,不多不少。

“好手艺,看赏!”

于二抛出一定碎银子,乐得小二眉开眼笑。

“客官,您是外地人?”

“正是,陪主上游玩,途经此地。”

“那您可找到住处,本店有上好的独院,一晚只要五两银子。”

“不需要,我家公子什么身份,哪里会住客栈?”

“是是是,北城的豪宅确有出租,还配有丫鬟婆子,小的也有门路,不知您需不需要。”

“啊?”

于二做出不知情的样子,可惜的摇了摇头,“在下人生地不熟,已经在东城租了一间大宅,倒是没有配丫鬟婆子。”

小二赚不到中介费,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并未从眉眼中表现出来,反而赞同点头。

“东城也不错,东城僻静,想来贵主上一定是个文人雅士,不喜欢受人叨扰。”

“正是。”

说起自己主上,于二简直滔滔不绝。

“我家公子三岁能识字,五岁能默诵四书五经,十岁就中了秀才,十八岁初上战场,率领八千将士大破十万敌军,阵斩鞑子土默王,救数十万百姓于水火,就连楚青山楚前辈见了,也要竖起一根大拇指,说一声英雄了的,你说了不了的……”

“切,哪里来的狗奴才,尽在这里放臭屁,不知你家主人是哪号人物,老子怎么没听说过呢?”

于二与店小二吹的正欢,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插进来。

回头一看,原来是旁边桌上的大胡子。

于二早就看他不惯,在街上还被这家伙撞了一下,差点摔个大跟头。

现在居然敢质疑主上的英明神武,卧草泥马,真的给你脸了!

于二拍案而起,破口大骂,“你特么是哪根葱,敢在老子面前逼逼赖赖,我家公子是何许人物,你也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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