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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器》第十四章 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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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天色已暗,街道上已经挂上了红彤彤的大灯笼,行人不减,李轩走在热闹的街道,感受着属于自己的那份来之不易的宁静。

今夜无风,天上的繁星,像是一眨一眨的眼睛,向着这尘世散发着它们的爱意。

李轩抬头看着星空,耳边飘荡着小贩的叫卖声,儿童的嬉笑声,情侣的耳语声,这是个活生生的世界,而自己在这个世界中行走了十年。

有时候李轩会静静的坐在夜空下想着自己的过去,现在,未来。

曾经不止一次的觉得自己与这世间来说只是个过客而不是归人,他想要这种代入感,但是每次都觉得很失败。

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来,又为何而去。直到有了翠娘,有了小鸾,有了国仇家恨,有了刻骨铭心,但那有时候又会变成自己的责任,自己的负担。

为什么要前行,似乎是早就已经注定好的,可是李轩常常会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

但是今夜站在这充满着喧嚣,充满着人气,充满着温暖的星空下,何必再考虑哪些问题。来了就是来了,而前行的道路是自己唯一的选择,好像在一瞬间身体轻松了很多。

那是一种放下的明悟,有时候放下比拿的起还要困难。

李轩放下了身上的重担,迈开大步,哼着小曲就要朝“庞记车马行”赶过去。

前面突然传来了一阵的骚乱,就像是沸腾的水面上倒入了一勺油。

原来前面不远处奔来了五匹快马,就这样横冲直撞,完全无视街道上的行人。

虽然隆化县也有规定宵禁的时间,但是一般都是晚上十点以后了,而在晚上六点到十点之间,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

劳作了一天的疲惫人们终于可以有时间出来放松一下了,所以相对来说,晚上的夜市比白天可要热闹多了。

这条隆兴街虽然街面道路有十丈来长,但是相对熙熙攘攘的人群来说还是会觉得比较拥挤的。

而此时这五匹马就这样的撞了过来,途中好几个躲闪比较慢的人都被撞到在地,而马上的骑士好像根本就没有看到任何的事情发生,就这样直接的过去了。

两骑在前,两骑在后,一骑居中。

前面开道的两骑不时的喊到“想死吗?乡巴佬,还不滚开。”

“******,一点眼力劲都没有。”

他们不但骂而且还时不时的挥动手中的皮鞭抽向路人。

李轩看的清楚,前后骑马的四人,浑身肌肉虬结,四人皆是一身短打,看起来都是三十多岁的练家子。

中间的是个锦衣公子,大概二十上下,面色苍白,身体瘦削,像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面容倒是俊朗非凡。

不过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他苍白俊俏的面庞下隐约可以看出一丝狰狞阴鸷。

马术倒是一流,这上下颠簸的愣是没有把他这瘦小身板给震坏了,随着马匹的起伏,像是一片落叶一样的上下翻飞。

平心而论,我是大大的不如,李轩心里说道。

本来热闹的街市像是一张纸被剪刀一路裁制下来,行人纷纷的仓促的让开了道。

“公子,应该马上就到了,三天前收到的飞鸽传书,说的就是这个地。”其中一个骑士对中间那个锦衣公子说道。

“哼,她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孙全义那个笨蛋还在做着癞蛤蟆吃天鹅的美梦,我已经要把天鹅给吃到嘴里。”锦衣公子好像自己都相当的佩服自己。

“公子果真是计谋无双,小的都不知道敢说什么好了。”另一个狗腿子赶紧过来抢功。

锦衣公子好像很受用这个马屁,笑了笑没说话,一副智珠在握的表情。

很快就奔到了李轩这边,此时路上一个六岁多的孩子正拿着糖葫芦吃的很开心,完全没有注意到前面的骚乱。

等到可以听到马蹄声,看到疾驰而来的奔马的时候,小孩子已经被吓得愣在原地动不了了。

这时旁边给孩子买玩具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站在路中央马上就要被疾驰的奔马给撞到了,心肝具颤,冲向孩子。

而前头的两匹马距离小孩不足两米,马上的一个狗腿子竟然一鞭向那个孩子抽了过来。

好像一切都慢了下来,前面的孩子长着嘴巴惊骇的表情,疾驰的奔马跨跃时肌肉拉伸的轨迹,孩子父亲父母急迫惊骇的表情,路边行人的惊讶的表情。

仿佛每一帧画面的被放缓了,此时在别人看不见的衣裳下面,李轩的肌肉以每秒一百二十次的频率在极速的颤动,这是他目前为止所能达到的最高频率值。

而这超高的功率输出的后果就是李轩的内脏和肌肉纤维全部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撕裂。

瞬间李轩的身体产生了很多的虚影,下一瞬虚影消失在原地。

在短短的一瞬家,李轩感觉自己没有了呼吸,皮肤像是被撕裂了一样,好像无数把尖刀划过,又好像一座巨山压在自己的身上。

他已经闻到了衣服的烧焦味,剧烈的摩擦产生巨大了热量,差点要把他的衣服给点燃了。

而他脚下的青石板上两个脚印清晰可见,下一瞬李轩已经将那个孩子抱起避开了迎面抽来的鞭子。

几匹马冲了过去,没有停顿。

“哎,不对啊,刚刚明明看到一个孩子,怎么突然就消失了。”那个抽出鞭子的狗腿子很诧异。

“对,我刚刚,也看到了。”另一个狗腿子附和到。

“都******别吵了,赶路要紧。”锦衣青年一发话两个狗腿子都识趣的闭上了嘴认真赶路了。

李轩把小孩抱到了路边,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刚刚的剧烈的震动已经超出了他所能承受的最大现值,此时便觉得好像千万把刀在一起在胸腔搅动。

孩子的父母看到孩子安然无恙的被李轩给送到路边,感觉好像是在地狱走了一朝。

那个母亲抱起孩子亲了又亲,像是一松手孩子就会不见了。

孩子的父亲一直对李轩做揖道谢,就差要五体投地,三叩九拜了。

李轩强忍着没有把血吐出来,安慰了一下这对受惊的夫妻,然后在周围赞叹的眼光中走开了。

刚刚那一瞬李轩本可以自己走开,这样绝对不会受伤,但是当时什么都没想,只有一个纯粹的年头,不能让这匹马撞上小孩。

自己从来不会标榜自己是个道德楷模,但是有些事情做了,完全没有理由,可能这就是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同感。

这是个会客厅,一共四张椅子,两个茶柜,四周的装饰简洁中透露着雍容华贵。

那是深入骨子的贵气,不是真正识货的人根本就发现不了这其中的玄机。

檀香袅袅,闻之让人清心静气,洗涤困乏。

这里是“三香阁”大老板在隆化县的私人住所。像这样的住所还有很多,只要是“三香阁”开到的地方必定都会修建这么一座住宅。

说是住宅,其实更像是会所。

这里是“三香阁”与一些地方上的达官贵人迎来送往的协商交易的秘密场所,前面的宅子会客,而后面则是老板休息的地方。

王掌柜坐在外面的会客厅,此时东家随身的侍女已经到卧室去请示东家了。

要说这东家应该是王掌柜见过的最有胆识魄力的一个老板,没有之一,更关键的是她还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年纪很轻的女人。

在现今的社会里到并不排斥女人经商,但是也不多见,毕竟女人比起男人还是缺少先天上的优势的。

但是像“三香阁”东家这样的来说,短短三年之内就将原本寂寞无名的说书茶馆给发展到现在拥有七十多家分店,在徽州完全可以算的上是行业中的翘楚,那可真的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而且王掌柜相信,以东家的手腕魄力,将“三香阁”遍布整个大盛王朝也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想起三年前和东家见面的场景,王掌柜不由的一阵唏嘘,那时候的“三香阁”仅仅是一个上座十来人的茶话厅,而当时的老板就是现在的王掌柜。

说真的那时候已经倒了山穷水尽的时刻,王掌柜已经在盘算着把铺子转掉自己干别的事情了,但是那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在得知他的意图后便拍板把这个店盘下来。

有些人好像天生就适合做这些事情,他实在是搞不清楚东家这小小年纪竟然一肚子的生意经,而且往往可以不落窠臼,走出新意。

每一步都匪夷所思,让人难以捉摸,下手果决伶俐,办事雷厉风行,就是这样一步步把一个名不经传的小店给开成徽州城的茶话界的金字招牌。

王掌柜常常觉得,东家应该是那些志怪小说中描写的成精的野狐,不然怎会小小年纪就这么睿智聪慧的让人胆寒。

这是个女子的闺房,但是就布置上来看并没有多少女孩子该有的情趣。

以简约大方的风格为主,显得非常的素净,窗台前的一束桃花娇艳欲滴倒是为此间增添了不少的春色。

“小姐,王掌柜带来了一本书稿,说有很大的商机可以发掘,但是他自己拿不定注意,所以连夜过来请示你。”身穿翠绿衣裳的娇俏侍女在床头对着床上正在发脾气的女孩子说道。

此时床上的女子完全没有平时在外面的优雅大气,果断凌厉,而是表现出一个年轻女孩该有的俏皮可爱。

此时的起床气大作,星眸似张非张,伸腿抬足间,雪白的肌肤若若现,竟然是裸睡。

饱满的臀股在丝滑的薄毯下不时的勾勒出几道完美的曲线,让人心猿意马,怦然心动。

“什么事不能等到明天再说嘛,王时唯怎么这么讨厌,仗着自己是店里的老人,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床上女孩不满的咕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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