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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天剑主》第十一章 卧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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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林道。

宽敞的道路上,两旁是清一色的黄杉木,黄绿相间的树叶层层叠叠,仿佛在道路两旁立起两座高墙。

叶阳独自行走在丹阳林道上,手里端着那本生息剑诀,边走边看。

虽然是太道宗的外门功法,但这种将剑气凝聚成绵柔风劲的剑法手段,还是看得叶阳若有所思。

“九转剑体虽然集世间万般剑意于一身,但我毕竟修习甚少,空有一身剑意,却无已成章法的剑诀施展。”叶阳合上生息剑诀,嘴角翘了起来,“现在有了这本生息剑诀,暂时够我用了。”

一念及此,叶阳并出两根手指,朝着道路一旁一棵黄杉木打去。

丹田灵池一阵微微涌动,催动剑元涌入指尖,凝聚出一团气旋,回旋萦绕,经久不息。

风吹过树梢,沙沙作响,仿佛有一种无穷无尽的生机正在磅礴汇聚;风声与剑意遥相呼应,控制着这团气旋融入风中,四面八方陡然凝聚的剑气,如同绵柔的风劲,生生不息,连绵不绝,令这剑气仿佛都拥有了一股持续不断的生命力,一直回旋着,凝聚着。

“风可绵柔,也可刚猛。”叶阳闭着眼睛,感受着指尖那股风旋中蕴含的剑意,“这天地之间的风,也是‘气’的一种,再绵柔的风,其中蕴含的气息也是非常庞大,看似一直在压迫、旋转,实际上这股风旋,丝毫不亚于一场风暴,再坚硬的东西,风也能将它搅碎!”

叶阳猛地睁开眼睛,嘴角轻翘:“这生息剑诀,我已经完全领悟了。”

话音落地,叶阳指尖那团风旋倏然射出,仿佛一道匹练,席卷着四面八方的剑气和风劲,融为一体,起初像是一道微风拂过,继而微风化作劲风,吹动的树叶翻卷,砂石滚动,最后成为一股猛烈的旋风,缠绕上一棵黄杉木。

嘭!

黄杉木被这股旋风瞬间搅碎,化作一地木屑,随风飘扬。

“生息剑诀,看似是借助绵柔的风劲,实际上,是借助风势。”叶阳自言自语道,“再微弱的风势,只要拥有了生息,就能在缓缓凝聚中助长风势,直到化作一股风暴!”

叶阳对生息剑诀的领悟,已经超过了太道宗的外门弟子,甚至已经超过了生息剑诀原本具有的威力。

收回剑元,叶阳继续边走边想。

眼下离开雷息城,总不能漫无目的到处游荡吧。

况且境界没有步入先天,终究还是一个凡夫俗子,仍会感到饥渴困累,哪怕是为了今后的吃食住行,也要有所考虑和打算。

但是,身上就这一本生息剑诀,自己不能拿它换钱……唯一能换点银两的,恐怕就只有身上这件狼皮斗篷了。

想到这里,叶阳透过层层叠叠的树丛,望向远方:“卧龙城距离雷息城最近,先去卧龙城看看吧。”

……

雷息国有七座属城,雷息城只是其中之一。

在雷息城的东部,穿过三百余里的丹阳林道,便是距离雷息城最近的属城,卧龙城。

数多年前,卧龙城名叫“陶石镇”,是一个烧窑的大镇,传说曾有一条七阶妖龙盘踞于此,保此地水土平安,才因而得名“卧龙城”,位列雷息国七大属城之一。

哪怕后来妖龙飞天,离开此地,“卧龙”二字仍然作为该城的象征,一直沿用至今。

卧龙城规矩森严,城门就有两道,经过第一座城门,行走不过九丈,还要再通过一扇古老的城门。

这扇古老的城门,还是那条七阶妖龙未曾飞天离去时修建的,高达三米,宽逾两米,呈拱桥状,雕镂龙形,在方圆几个属城间,乃卧龙城独有。无论是富甲一方的商贾,功名显赫的大户,还是颇有威望的宗门;无论是骑着高头大马,还是坐着八抬大轿,到这扇古老城门面前,也要下轿下马,恭恭敬敬的从门下走过。

此时,距离卧龙城西七十里外的岁峰山上,一座名为“地剑宗”的宗门,迎来了一柄只有一寸长许的玉剑。

地剑宗宗主,先天三境剑修,万剑宽,正自盘坐于岁峰山顶修炼剑道,猛地睁开眼睛,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了这柄玉剑。

玉剑上镌刻着“太道宗”三个字,万剑宽一眼瞅见这三个字,脸色瞬间浮现一抹讶色,连忙催动体内一缕灵气,灌注到玉剑之中。

下一刻,玉剑亮起一道微光,在万剑宽眼前浮现一行文字;细细观读一遍之后,万剑宽脸上的神色微微一变,兀自悄声低语:“叶阳……”

……

三日后,卧龙城。

青石铺设的宽阔街道上人来熙攘,商贩小厮,过往百姓,热闹非凡。

叶阳走在街上,许多目光打量着他,或是惊讶,或是鄙恶,仿佛都对这个头戴狼皮斗篷,身穿破碎衣衫的少年,提不起什么好感。

三分钟后,叶阳站在一间当铺门口,抬头看了眼招牌,走了进去。

当铺掌柜长得削瘦,颧骨高突,穿着一身锦布衣裳,正百无聊赖的坐在一只摇椅上把玩着手里两颗核桃,抬眼瞅见叶阳走进来,目光先是鄙夷,继而无奈,撇撇嘴阴阳怪气的问道:“当什么?”

叶阳指了指狼皮斗篷:“这个,能换多少钱?”

当铺掌柜显然见过世面,看了一眼那件有些脏破的狼皮斗篷,收回视线走到柜台后面,摸出一排土黄色的方形钱币:“五阶妖兽剑齿疾风狼的狼皮,四十枚烟火钱。”

灵武大陆上流通的货币分为两种,一种是寻常百姓之间使用的货币,大多是铜元和碎银,黄金通常只有那些底蕴深厚,功名显赫的大户才有一些储备;另一种是修行人之间使用的货币,推磨钱,烟火钱,地宝钱,天财钱,诸如丹药法宝,皆是由这四类钱币进行交易。

烟火钱只是其中一种,一百枚推磨钱才能兑换一枚烟火钱,五阶妖兽剑齿疾风狼的狼皮非常坚韧,按理说都能换两三枚地宝钱了,叶阳不由得皱了皱眉。

当铺掌柜瞅见叶阳眉头一皱,嗤笑一声道:“小兄弟,剑齿疾风狼的狼皮固然值钱,但这副狼皮受损严重,上面还有几道剑痕,品相都不好,价钱自然高不了。我看你这幅样子,估计也是急用钱,四十枚烟火钱已经算是高价了。”

“行,那就四十枚烟火钱。”叶阳点点头,并不想讨价还价,摘下狼皮斗篷放在柜台上,手掌一兜,将一排烟火钱揣进怀里,转身走出当铺,又往街角一间成衣铺走去。

“掌柜的,挑件衣裳。”叶阳一进门,扫了一眼店里挂在墙上的一件件布匹成衣,说道。

“修士?”掌柜的打量一眼叶阳,转身走进里屋,取了一件得体的灰青剑袍,金螵蚕丝缝制,内衬由三阶妖兽银角贲牛的牛皮制作,放在柜台上,“五枚烟火钱。”

交了钱,取了衣裳,叶阳直接在店里换上,这才转身出了成衣铺。

金螵蚕丝坚韧,银角牛皮光滑,穿在身上仿佛有一种若有若无的沁凉感觉,而且还能抵御寻常刀剑的冲击。此刻,站在街上的叶阳,如同出自名门望族的年轻子弟一般,颇有一种高贵冷傲的气质,他摸了摸肚子,一路上风餐露宿,现在有些饿了。

贺春楼是卧龙城最大的一家酒楼,四层高阁,清一色的红橡木家饰,厨子都是从雷息国都城请来的大厨。

一进贺春楼,店小二就满脸含笑的迎了过来:“少侠,打尖还是住店啊?”

“吃饭。”叶阳径自坐在一张桌子旁。

“少侠,您这是头一回来卧龙城吧?那您可得尝尝我们贺春楼有名的招牌菜,什锦逍遥鱼。”

“行。”叶阳点点头,他现在只想吃饭,至于吃什么,那自然是吃什么都行。

贺春楼不愧是卧龙城最大的酒楼,一众宾客几乎坐满了一二层,既有城中百姓,亦有来往修士;不一会儿,店小二从后厨端着几盘菜肴来到叶阳面前,一一摆到桌上,脸上带着笑:“少侠,您要的菜都上齐啦!”

店小二话刚说完,抬头起身的时候看见门口走来两人,一个年纪挺大的老头,佝偻着腰,背着一副木琴,身旁跟着一名女子,年纪方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般惹人怜爱,搀着老头一步步走进酒楼。

“乔老汉,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怎么把孙女也领来了?”

不少食客似乎都对这个看上去六七十岁上下的乔老汉非常熟悉,几个油嘴滑舌的食客话音刚落,就引起一阵哄笑。

唱曲儿也是贺春楼的一大特色,平日里都是乔老汉一个人一边掌弦,一边卖唱,唱了都十几年了,不少经常来贺春楼吃饭的食客也都听习惯了,不过今日看见乔老汉领着孙女来,倒还是头一回。

乔老汉呵呵笑着也不解释,身旁那名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却是脸上浮起一抹红霞,似是面对这么多人还有些忸怩,略带娇羞道:“我爷爷今天身体不太舒服,换我来唱。”

贺春楼掌柜“杨财宽”,坐在柜台后面,脸上带着笑:“听了乔老汉几年的曲儿了,小丫头能唱好吗?”

那乔老汉闻言,兀自挺直了腰板,脸上满是对自己这个孙女的骄傲神色:“别看我孙女人小,嗓子可亮着呢,各位瞧好吧!”

说完,一众食客们纷纷笑嚷,拍手叫好。

乔老汉掌弦,小姑娘站立一旁,两人在大厅中央亮了相,小姑娘清了清嗓子,随着乔老汉拉起琴弦,刚一开口,婉转动听的曲调仿佛银铃莺啼,瞬间博得满堂彩。

别看小姑娘年纪不大,唱曲功夫却是跟乔老汉不相上下,只听得食客们或是跟着曲调打着拍子,或者闭着眼睛如痴如醉;歌声悠扬,如同山泉清泠,可谓是余音绕梁不绝于耳。

一曲唱罢,顿时再次引起满堂喝彩,欢笑声,掌声,在偌大的酒楼里此起彼伏。

叶阳听完曲儿,掏出两枚铜钱放进乔老汉身前的碗钵里。不得不说,这小女孩唱的确实不错,虽是凡俗间的曲艺,但是唱功了得,不止叶阳,酒楼里不少修士也是听得满脸含笑,掏出几枚铜钱打赏乔老汉和小姑娘。

便在这时,三楼天字一号雅间的房门砰地一声被人推开,紧接着一个身材微胖,脸色不悦的男子走了出来,站在走廊朝着下面愠色道:“怎么回事?今天我家老爷宴请贵客,你们底下鬼谷狼嚎什么劲,家里死人了吗?!”

贺春楼掌柜杨财宽闻声,连忙从柜台后面赔着笑脸走到一楼大厅的中央,仰着脖子看着楼上那名微胖男子:“马三爷,您多担待,小的也不知道唱个曲儿却坏了您的雅兴,这就让他走,这就让他走。”

说完,连连朝着乔老汉和小姑娘使着眼色,催促二人赶紧离开。

被称作“马三爷”的微胖男子,名叫“马金虹”,是许家的一名管事,许家在卧龙城地位崇高,不亚于雷息城的唐家。他站在走廊上,一双眼睛朝下望去,突然话锋一转:“等会儿!”

“这小姑娘长得不错!”马金虹眼睛放光,领着几名许府打手,蹬蹬蹬的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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