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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造反吗》第13章 心声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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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两日,天命司的通缉令便飞满了大街小巷。

乐岚的桌前摊着张纸,是刚刚从街上揭下来的通缉画像,纸背胶浆都还没干透。

她这两日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府里,不时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得知天命司开始大张旗鼓追查贼人之时,她在心中暗暗发笑,接着便得知天命司之所以如此兴师动众,是因为被那贼人盗走了一样重要的宝物。

乐岚不禁疑惑:她那天似乎没动天命司的什么东西啊?

她命人去找来一张通缉令,只扫了一眼,便陷入了深深的思虑之中。

擒捕令上白纸黑字,盖着官府并天命司的两枚大红印信,其上画着一个半身人像,却是黑衣蒙面,剑眉星目,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怎么看怎么是个男子模样。

最醒目的,是这人右眼下有一点小小的桃心形状的胎记,也不知是哪位画师所作,人像栩栩如生,简直就要从纸上呼之欲出。

盗宝的不是她。

天命司追拿的也不是她。

莫非那晚闯进天命司的,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

不知是哪位盗友有如此胆量,敢在老虎嘴巴上拔毛?

怪不得那夜天命司的守卫如此不济,原来真正的盗贼另有其人。

此时乐岚后知后觉,原来自己只是个凑凑热闹、顺便给人家活络活络筋骨的小角色,在对方眼里连提都不值得一提。

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当时还意气风发,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区区天命司也不过如此,其实风头早被别人占去,而自己还毫不知情地沾沾自喜。

丢人,太丢人了。

她看着那画像,越看越气,揉成一团扔进纸篓里,心里仍然憋得慌。

她走出房间,却见管家照福正从拱门下过来,手里明光闪闪,提着一只金丝鸟笼,见到了乐岚,顿时一喜,叫了一声:“小姐!”

乐岚向他回了招呼,看着他手里的鸟笼,笑道:“福伯,你拿的这是什么?”

照福一笑,满面的褶子都往脸中间挤去,宛如一朵西风秋菊,他宝贝似的把手中的鸟笼捧了上来,乐呵呵道:“小姐你看,刚刚才在鸟市上淘回来的,这毛色、这爪、这喙,都是难得的极品!”

那笼子里,其实就是只绿毛红嘴金爪子的鹦鹉。

乐岚不大懂得鉴赏扁毛畜生,但看那羽毛绿油油的,绿得很是纯粹;爪子金灿灿的,金得十分夺目;一双鸟眼虽然略小了些,但其中精光十足;观其外表,应该是只品相不错的鹦鹉,便赞道:“确实不错。”

照福道:“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只,和店家好说歹说才买了回来,想着咱们府里除了花草树木也没什么其他玩意儿,不像别人府里猫啊、兔啊什么都有,光是听着叫声也热闹。索性把这鹦鹉带了过来,送给小姐消消闷。”

那鹦鹉睁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歪着头打量着乐岚,然后仿着人语,惟妙惟肖地唱了一句“姑娘好”,语调宛转,模样十分有趣。

她此时正好也闷得慌,便将鸟笼笑纳了,谢过热心的管家,提溜着鸟笼出了门。

谢颜正为了宋三公子提亲的事闷闷不乐,借此让她也解解闷才好。

乐岚到时,她正在后花园里侍弄花草。谢府有一片海棠园,其中品种繁多,诸如西府、垂丝、四季秋、东洋锦等等数不胜数。

这些种类里,谢颜最喜欢的是西府海棠,她将剪下来的花枝装在白瓷瓶内,精心插放,往厅堂上一摆便是件雅而不凡的装饰。

她见乐岚提着鸟笼过来,眉梢不禁波动了一动,问:“你什么时候,也喜欢上遛鸟了?”

“这你可是错怪我了,”乐岚道,“我可不干那游手好闲的勾当,只是瞧这鹦鹉长得水灵,牵出来给你看看。它还会唱歌呢,小绿,来哼两句给美人姐姐听听。”

谁知那鹦鹉却并不配合,阖着眼睛假寐,乐岚把笼子抖了抖,它挪了挪爪子,换成一个舒服的站姿继续睡觉,既不肯睁眼,也不肯出声。

乐岚奇道:“怎么哑巴了?”

谢颜问:“是不是你把它关太久了?”

她便将笼子打开,见绿毛还是不动,又抖了抖鸟笼,这鸟也是只奇葩,笼门开了它也不飞,仍然站在那里装傻充愣。

她索性把笼子倒了过来,见那鹦鹉仿佛是粘在笼底上了,同笼子一起,以一种倒挂金钩的方式坚守在自己的领地上,还在装睡。

乐岚:“……”

这是什么鸟脾气?

谢颜忍俊不禁:“这鹦鹉倒真有意思。”

带来的飞禽如此不识时务,乐岚身为主人顿觉脸上无光,把这冥顽不灵的扁毛畜生放到一边不管,跟谢颜聊起了天。

自那日枫林一晤,她的心情一直郁郁寡欢,聊了几句,乐岚便发现自己还是无能为力,因为无论婚事还是情|事,谢颜心中其实看的十分透彻,无须别人指点迷津。

想到这里,她叹了一声:“说来,感情上的事,我也不大懂得,但还是想劝你宽心一些,宋三公子既然品行不错,他若知道你的心事,便该主动放弃这门亲事才对。”

谢颜笑了一笑,却问:“阿玥可有喜欢的人?”

乐岚一怔,下意识反问:“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谢颜道:“若是喜欢一个人,你所做所想的一切,只是为了能同那人靠得近一些,喜他所喜,悲他所悲,一心都牵挂在他的身上。你会忍不住想要见他,接近他,他多看你一眼,你便开心,忽略你时,你便难过,即便明知求而不得,却还是不可休思。”

乐岚听罢沉默了片刻,认真想了一想,而后斩钉截铁道:“没有。”

喜人所喜,悲人所悲,牵肠挂肚,如此卑微,如果这便是喜欢,那她还真没有过。

谢颜转过了头,饶有兴趣地瞄着她,揶揄笑道:“我倒是十分好奇,你以后若有了心上人,这人该是什么样子的?”

乐岚没听出来谢颜话里的玩笑,她认真地思忖片刻,道:“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样子的,倘若世上果真有这么一个人,我又侥幸能够遇到,当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便知道,我喜欢他。”

谢颜被这个玄之又玄的回答绕懵了片刻,旁边放在海棠花下的鸟笼里,那只直如老僧入定一般、闭目假寐到现在的翡翠鹦鹉,闻言却忽然睁开了眼,眼珠往乐岚身上转了一转。

而后仿佛若有所思般,点了点鸟头,表示赞同。

可惜乐岚和谢颜谁也没注意到鸟笼里的小动作,经过了方才的几句交流,两人都陷入了一种心事重重的沉默之中。

又坐了一会儿,乐岚便同谢颜告别,准备打道回府,她提起鸟笼,见里面的扁毛畜生还在装模作样地睡觉,恨铁不成钢地往笼子上重重一敲:“回去没你的饭吃!”

回到将军府里,她把鹦鹉交给丫鬟照顾,叮嘱中午不许给它添食,要驯它一驯,丫鬟点头答应。

这时房门轻轻一动,檀书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牛皮纸,说道:“小姐,你的信到了。”

信?谁会给她写信?

乐岚接过来,见信封上龙飞凤舞的写着自己的名字,如此张牙舞爪的笔画,一看就是李未阳的手笔。

他不是南下到江淮查案,眼下寄信过来,莫非案子提前结了?

她将封泥剥下,甫一拆开,登时芬芳扑面,从信封里骨碌滚下一枝干花,薄薄的花瓣颤如蝶翅,弱质纤纤地掉在了她手心里。

乐岚:“……”

这货什么意思?学古人驿寄梅花,鱼传尺素?

信封里果然还有一张白纸,打开纸条,上面写道:

余至徐州,不敢忘贵人所托,然遍寻内外,不见踪迹,幸得江畔晚梅一枝,犹可聊赠一枝春。

又附:江淮名景,风物俱佳,惜贵人远在上都,天各一方,不能秉烛赏夜,憾哉憾哉!

原来他到了徐州,偶然江畔独步,竟遇见一枝暮春晚梅,觉得甚为稀罕,便把那枝梅花折了下来,晾成一枝风雅的干花,千里迢迢给她寄了回来。

可信上说什么“不敢忘贵人所托,然遍寻内外,不见踪迹”,她拜托他什么了?什么遍寻内外不见踪迹?

乐岚一时被这驴头不对马嘴的话意给弄糊涂了,把那张信又看了一遍,确认是李未阳的笔迹,信中也并无错字。

他为什么要寄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呢?

对于一时想不通的事,她通常会选择先放一放,过一会儿再想,于是她将干花交给檀书,吩咐找个瓶子插起来。

午后有些犯困,乐岚在枕头上辗转反侧,却始终无法入睡,谢颜的话在她脑际萦绕不去:

“若是喜欢一个人,你所做所想的一切,只是为了能同那人靠得近一些,喜他所喜,悲他所悲,一心都牵挂在他的身上。你会忍不住想要见他,接近他,他多看你一眼,你便开心,忽略你时,你便难过,即便明知求而不得,却还是不可休思。”

谢颜对于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体会得如此深刻,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人吧,同她相处这么久,她竟一点也没发觉。

想起自己回答谢颜的那番话,又觉得可笑,神仙的本性向来淡泊,且不说她以后会不会有心上人,就算有,她又怎能如此笃定,初见的第一眼就能定了终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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