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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年锦瑟》第三十二章 离别在须臾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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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宾馆,身上全是火锅的味道,水清进卫生间洗了个澡。

方慕青从卫生间出来,看见水清已经窝到被子里和初夏煲电话粥了。

“沈墨和他女朋友分手了,他女朋友要去韩国留学念研究生了。”初夏说。

“那你和沈墨怎么样了?”听见水清问。

“还那样呗。我往前走一步,他就往后退一步。我想要离开,他又依依不舍地挽留我。水清,我觉得自己有点累了。”

“他怎么这样?那这场拉锯战要到什么时候?再说,现在你面临这么重要的考试,再怎样他的态度现在也不能这样反复啊,他怎么一点都没有为你考虑啊?”水清的语气有点无奈。感觉身边的床陷下去了一点,方慕青躺在了旁边。

“谁知道呢?我的坚持也是有限度的。现在马上要考试了,我不想再在这方面花费时间,等考完试吧,我会给自己一个交代。”

水清默然不语。听得出来,初夏对这段感情已经有点心灰意冷了。

看样子,那个沈墨,也是个优柔寡断的人。遇上这样的男人,可真是有的受了。

正想着,忽然耳边有点痒痒的。方慕青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凑到了她身边,轻轻吻了吻她的耳垂,又开始吻她的脖子。那种麻痒的感觉,差一点让她叫出声来。

水清的脸顿时红了,赶紧和初夏道了晚安,切断了电话。伸出一只手放到方慕青的额头上,使劲推开他:“色狼!”

“呵呵,我要是色狼早就已经把你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你还能在这里优哉游哉地打电话?”方慕青说着,揽过水清。

一个绵长的吻。

水清的气息不稳,睡衣的第一颗纽扣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露出迷人的颈项和小半个雪白的肩膀。方慕青一只手扣住她的后脑勺,又一次吻下去,逐渐加深……然后沿着她的颈项慢慢下移,另一只手不知道何时进入了她的睡衣,慢慢抚上了她的后背。光滑细嫩的皮肤,让他爱不释手。全身所有的血液全都涌往了身下同一个地方……

“方慕青……方慕青……”水清挣扎着。可是她的样子看起来不像是挣扎,倒像是变成了挑逗一般。

方慕青的手还停留在她的后背上,水清喘息着说:“不行!”

“为什么?清清,我都已经饿了这么久了,你忍心让我再饿下去?”大手又开始沿着水清的脊柱往下滑动了,然后,竟然有往她的胸上转移的趋势……

“我……我的那个来了,不行!”水清轻声说,态度却坚决。手紧紧按住方慕青的手,不肯让他再移动。

“那个?什么……”方慕青茫然。

“那个……例假啊……”

方慕青骤然愣住了。

半晌,哀叹一声,倒在了自己的枕头上。

水清缓过神来,忍不住就笑了。

“你还笑?!”方慕青一个翻身将她压在底下,水清顿时一动都不能动了。

“敢情你是故意的?看我怎么惩罚你!”说着就要吻下去。水清赶紧伸出一只手捂住他的嘴:“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其实……就是想让你……抱着我睡觉。我……喜欢你抱着我睡。”水清掩不住的羞赧。

“唉,我怎么这么命苦啊!”方慕青又是一声哀叹。翻身将水清紧紧搂进怀里:“我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吃饱啊?”

“我……我也不知道……”水清的声音几不可闻。

嗅着她长发上的清香,方慕青努力平复着激动的心情,借着说话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既然例假来了,怎么还洗澡?”

“要是不洗澡,你愿意抱着一个大火锅睡觉吗?全身都是火锅的味道!真后悔今天去吃火锅了!”水清哼哼:“只想到了想吃点有味道的东西,却忘了每次吃完火锅都是一身的火锅味儿!”

“呵呵,那倒是。不过,以后不能再这样了,容易着凉。比起让你着凉,我愿意抱着一个火锅睡一晚上。”方慕青笑道,大手搁到了水清的肚子上,顿时像多了一个暖宝宝一样。

水清也笑了,心里暖暖的:“方慕青,以后,我是说以后,我们结婚了,你要每天晚上都这样抱着我睡。”

“好!”方慕青说着在她脸颊上吻了一下。

“开学你去那个学校上课,一周几节课?”

“顶多四节。”

“不要太累了。你的插画还要画下去吗?”

“是啊,我觉得画画能让人的心平静下来,然后,看到一副画好的画,心里就会变得好快乐。”

“那就坚持下去好了。也许你以后可以专职做插画作家。”

“嗯。专业课我也很喜欢,会接触到很多文化和人类学的东西。”

“你终于找到你自己喜欢的东西了。”方慕青由衷地说:“你从小就这样,总是在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倾注自己所有的专注力,而不管别人如何评说。这点,好,也不好。不过,我还是觉得人的一辈子太短了,能去做一些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所以,如果你喜欢什么,就放手去做吧,不要有顾虑。”

水清点头。小的时候,确实是像方慕青所说的那样。她遗传了母亲所有的浪漫细胞,只要喜欢一件事情,就会去花时间、花精力。当别的孩子上各种奥数、英语补习班的时候,她窝在家里在画纸上涂涂抹抹、或者躺在自家院子的荫凉下看各种杂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开始追随了别人的脚步呢?对,自从遇见了林逸,她的人生就发生了一个转折。因为想要追上他的脚步,和他一样优秀,她努力记认那些植物的名称、属性,她争取学校广播台播音员的名额,努力练习普通话,她积极参加话剧表演等各种文艺活动,她想让他一眼就能看见她,和他并肩站在最高的地方……

可是她自己真的喜欢吗?

应该也是喜欢的吧。只不过,在林逸没有出现以前,都是无意识的,总是自己喜欢了就去做了。而林逸出现了之后,就变成了一种有意识的追求了。在这个过程当中,她自己也慢慢地成熟起来,变得越来越优秀……

“想什么呢?”方慕青问。

“方慕青,你说我是不是一个随波逐流、没有什么追求的人啊?”水清不由得问。

“怎么这么说?”方慕青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你一直都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对不对?你比一般的女生都独立,有主见。不然的话,你就不会一个人跑到北京去求学,也不可能付出那么多考研考到这里来,学自己喜欢的专业。水清,人一辈子不可能一直都往前走不停歇,有的时候是需要停下来,整理一番,思考一番,然后再次起航。短暂的停留并不等于永远的停留,只是想让自己有一个更好的开始。”

“方慕青,我越来越崇拜你了!”水清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方慕青咧嘴笑了,心里是舒服至极。

……

转眼新学期开学,初夏打来电话,考研失败了,与此同时,她彻底放弃了沈墨。

水清握着电话,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知道沈墨对于初夏的意义,也许,那并不仅仅是在初夏需要温暖的时候给予她的关爱,而是初夏自己最好的一段青春年华,敏感、孤寂而又苦涩的青葱岁月因为有了这个男生的出现多了一抹温柔明亮的色彩。也许后者,才更为重要。也是初夏一直不愿意彻底放弃、容忍沈墨这么多次的反反复复的原因。

从心底里,水清觉得沈墨不是初夏的良配。初夏太敏感,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嘻嘻哈哈,其实她比谁都需要关爱。而沈墨,太懦弱、太优柔寡断,说到底,太自私。总是随自己的心意转变态度,从来都没有设身处地地为初夏想过。

而现在,初夏终于放弃那个叫沈墨的男生。

水清不知道自己应该感到欣慰还是难过。

“水清,我很好,不要担心我。也许上帝就是想要给我一些磨练而已,我想要的,生活或早或晚都会给我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所以,谁都会有自己一些命定的东西,躲也躲不掉。生活还是很美好的,我会更努力。”初夏说。

水清不由得微笑了,这就是初夏,即使发生了不好的事情,也会想得开,然后让自己的上帝给自己一个理由,然后,更努力地往前走去。

“那你接下来的打算呢?”

“好好做毕业论文,过好在学校的最后一段生活。找工作还来得及,我会尽量在毕业前找到自己的落脚之地。”初夏说的很轻松。

水清知道事实并不如初夏表现出来的那样轻松,找工作的最好的时间段已经过去,好的大公司已经招到人了,学校组织的专场招聘会也越来越少,只能去挤社会上的大型招聘会,可是那种招聘会,能找到令自己满意的好工作的概率实在是太低了。

“你要不要来昆明找我?”水清想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

“水清,我喜欢北京,这个地方机会很多。相信我,事情不会变的更糟糕的。”初夏倒反过来安慰水清。

水清笑了。以初夏乐观的天性,相信她能处理好这些事情。是她自己太操心了。

“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有什么好消息一定要第一个通知我!”

“那当然!你就等着吧!”

大概过了两个月,初夏果真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和她同去做礼拜的一个姐姐介绍了一份工作,是全国有名的一个少儿英语报社,做编辑。水清听了,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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