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五日,夏日明朗。
宜出行,宜拜寿。
日上中天,路上极少行人。
如此炎热的时候,任谁也会找个凉快的地方避避暑。
甚至喝杯冰水解解渴,就着凉席子睡个舒服地午觉。
纵观江湖,条条大路仿佛已被烈日烤成了一张张滚烫的红铁板。
这个时候,只要把自己喜欢吃的羊肉牛肉扔在路上,保准立刻就有香味四溢的轻烟。
还得赶快捞起,让这美味恰到五分熟。
这个时候的空气似已过度膨胀而扭曲,沉闷沉闷地,也难怪路上连个鬼影子都没了。
天地变成了火炉。
江湖变成了火锅。
莫非就真的连个鬼影子都没了?
不!
绝不是。
忽然间,各条道路上忽的就凭空出现了如鬼魅般的黑色铁骑。
无数支这样的黑衣铁骑,正如狂风卷巨浪般,向江湖的四面八方奔腾。
岂止壮观,简直壮烈!
衣衫漆黑,铁骑漆黑,刀鞘漆黑。
他们的脸甚至也是漆黑,仿佛是来自无间地狱的恶鬼。
他们的背上都背着一个烫金匣子,唯有这个匣子散发着一丝丝喜气。
他们不像是去报喜的,倒像是去给人送葬的。
......
风,有风。
沁人心脾的风。
风自然不是扇子扇出来的风,是自然的风。
自然的风自然就吹得一张张白色旗帜自然地随风翩舞。
这里正是万剑山庄。
风无羽自然还在万剑山庄。
他想了很久,在这炎热的夏日,江湖之大,除了待在残风酒窖,又还能去哪儿?
风无羽哪儿也不想去。
他就躺在千年玄冰床上,抱着美酒一醉方休,岂非最为快活逍遥。
就在今天,就在刚才,他却改变了主意。
风无羽必须得离开这个安乐窝,去向遥远的边疆。
风无羽想了想西域的葡萄美酒夜光杯,心里顿时觉得舒服多了。
残如血淡淡道:“你真打算远赴西域这趟鸿门宴?”
风无羽扇着扇子,举着忘尘笑饮了一口。
“是的,非去不可。”
“为何?”残如血问。
风无羽浅叹道:“没有人能够拒绝暗香楼发出的寿贴。”
残如血失声道:“就连你也不能拒绝?”
风无羽淡笑道:“数年前就有人拒绝过,后来很快就死无葬身之地,我可不想这么快就死,还有这么多好酒等着我的。”
残如血动容道:“可这次明显和以往不同,暗香楼是在巧立名目,意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风无羽歪着头看着他,笑道:“剑痴竟也开窍了!”
残如血苦笑道:“暗香疏影找过我,让我到时候保护他爹暗香神候。”
风无羽挑眉一笑。
“你给他讲,剑痴只懂杀人,不懂救人。”
残如血竖起大拇指。
“喝酒喝酒!”
风无羽缓缓道:“干完这杯,我就出发了,暗香神候的寿辰是五月二十一。”
残如血道:“知道你从不喜欢迟到,时间还宽裕,你要去一趟长安么?”
风无羽已喝完最后一杯酒,人自然就走了出去,他没有再回答这个问题。
......
清风微拂,拂过长安,拂过临江,拂过醉春楼。
现在已是夏天,醉春楼的春意似乎已随着季节而凋零。
风肆虐。
吹皱一江东水。
吹不去一腔闲愁。
吹来了一片片银杏的落叶,恰好落在花若笑的手心头。
相别二十日,桌上那本《风花词》却早已尘埃厚积,仿佛一本尘封的往事。
花若笑依旧冰冷,喜行不露于色,她的思绪都装在心头。
她随手一翻,便是一千零一页,枯黄的银杏叶子,就静静地躺在风花词的怀里。
安详。
无悔。
花若笑再随意地翻阅着,她读的不是自己为风无羽撰写的歌词,而是寂寞。
风花词同样寂寞。
或许风花词从来都不寂寞,它的内心处珍藏着银杏叶子对它的爱。
亦如银杏叶子早已枯萎在它的怀里,永远沉睡,无怨无悔。
......
风,仍再吹。
风无处不在。
江南的风,江南的夏天,江南的银杏叶子。
江苏的四月,如火的扬州。
红得烫人的月亮城。
无比奢华的广陵宫。
要是有人知道在这么炎热的夏天,有一个大白胖子正在泡温泉,一定会笑掉大牙。
这么有情调的温泉,不是谁想泡就能泡上的,这里寸土寸金,不败的神话。
烟雾缭绕,热气冲天。
温泉正咕噜咕噜地冒着泡,蒸着一坨白白胖胖的浑圆的肉包子。
漂漂亮亮的肉包子。
看见的人,一定会忍不住食欲大增,像饿狼般直扑上去狠狠地大咬一口。
他在泡温泉的时候,从来不喜欢有人在自己旁边,即使天上的仙女也决不允许。
别人看着他赤身裸体的时候,总会绿起一双贼眼,显得饥肠辘辘,贪婪无比。
当你第一眼看见金不败,绝对不会把他当做是一个人,而是先当做一只大包子。
空前绝后的大包子。
独一无二的大包子。
漂漂亮亮的大包子。
当你再走近些,几乎和他近在咫尺,甚至是鼻尖相碰时,你才恍然意识到,噢,原来那白白胖胖的不是包子皮儿,而是一张人皮罢了。
当他说话时,你真怕他随便一张嘴,肚子里满满当当的各种包子馅儿便会争先恐后地挤出喉咙,挤到光天化日之下。
现在他就正吃着包子泡着温泉,热腾腾的包子,滚烫烫的温泉。
金不败吃着自己的包儿子,泡着自己的泉闺女,一脸的悠然自得。
他仿佛无时无刻都在吃东西,仿佛随时随地都吃得进去,仿佛从来都狂吃不胖。
他从不担心自己会长胖,因为他早就足够胖了。
......
金不败每每出行必定排场十足,他从来是一个讲究的人。
他喜欢坐轿子,而不是坐马车。
为此,专门有十六名身材魁梧地大汉负责为他轮流抬轿。
一般人的轿子四个瘦弱的人就足够了,而他的必须是八名精壮汉子才抬得动,抬得起,抬得走。
连人带轿至少一千二百斤,轿子是纯金纯玉打造,光是轿子的气派就足够羡煞旁人,亦如他那肥的流油的肚子。
这就是江南第一商道——金不败。
金不败近十年来养尊处优,已没有什么再让他操心费神的事儿。
而今天送上门来的的一张烫金寿贴,打破了一切美好的宁静。
甚至每晚没有七八次绝不罢休的他,今晚面对北唐玉姬却毫无欲望。
金不败仿佛是睡在一张烧得通红的铁板上。
翻来覆去。
彻夜难眠。
一夜无话。
......
雪。
下了一夜一夜。
北国佳人从小到大见得最多的就是雪。
事实却并非如此,作为豪门千金,她见过最多的是钱,白花花金灿灿的钱。
不!
绝不是。
雪卿芮见得最多的是商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唯利是图。
商分白商和黑商。
白商即是白道,黑商即是黑道。
久而久之黑即是白,白即是黑,身在江湖,谁能独善其身,除非是一个穷得一穷二白的穷人。
……
北风呼啸,大雪纷飞。
雪夜。
金屋。
满屋子的黄金,两百万两黄金。
虽是金屋,却没有藏娇。
任何人都无法把一个十二岁的少女只当作是一个娇娃,绝对不能!
“令尊为何不来?”
黑面大眼,身材魁梧,挺着肥得流油的大肚子,双手啃着羊脚拐,肥的流油的羊脚拐。
粗矿的音色充满压迫和不容拒绝。
雪卿芮淡然地对视着比自己高一大截的壮汉,江南第一黑商“金不败”。
她从小就听过有关金不败的传闻。
金不败从不做吃亏的生意,一次也没有失败,一生求败,未尝一败。
雪卿芮手里有刀,一把精致的小银刀,和一把银色叉子。
她在慢条斯理地切割着银盘中香喷喷的羊肉,慢慢地切好,慢慢地放进嘴里,慢慢地细嚼。
再慢慢地吞了下去,慢慢地道:“家父忙着接待贵客,为了不怠慢了金叔叔,我就偷偷溜了出来。”
左护卫金呆早看不惯她的言行,怒喝道:“岂有此理!区区北方一个小商道,竟派一个黄毛小丫头来谈生意,把我们金门商道置于何地!”
金不败却笑了,笑得很和蔼,歪着头饶有兴趣地打量着雪卿芮的小身板:“可不可以告诉叔叔,令尊接待的贵客是谁?”
雪卿芮也笑了,她笑得很单纯很甜:“嘻嘻!只要金叔叔答应我成交这笔生意,我便告诉你,不说是小狗!”
金不败仍然在笑,他不可能败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女娃手里。
绝对不可能!
“一言为定!”
两百万两金灿灿的黄金已运往雪门商道,此时已悉数入库。
雪门上下忙的不亦乐乎,正在大摆宴席招待贵宾。
金不败终于忍不住了,向面前这黄毛小丫头问道:“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们接待的贵客是谁吗?”
“噗嗤!”
雪卿芮笑得合不拢嘴,她已笑了好一会儿,又调皮又可爱:“我们接待的贵客,当然就是大名鼎鼎地江南第一商道,金叔叔您啦!”
从江南到东北,再从东北回到江南,金不败第一次尝到失败的滋味。
两百万两黄金买到了一顿美酒佳肴,买到了一个十二岁的女娃子给的血淋淋的教训。
金不败果真败了吗?
……
夜。
雪,仍然在下。
时光荏苒,转眼已是十五个年头。
雪门商道早已成了东北第一商道,俨然和西北第一商道暗香门,江南第一商道金门,形成三足鼎立地局势。
江湖中人对她的评价颇高,四个字足以概括――
女中枭雄!
雪卿芮喜欢喝着小酒吃着羊肉赏着雪,谁能知道孤芳自赏是多么寂寞?
今夜,她或许并不寂寞。
非但有她最喜欢的雪,也有美酒,有羊肉。
还有被她扔在雪地上的那一张烫金寿帖。
皎洁的雪映不出她冷艳的容颜,仿佛迎着风雪而绽放的一剪寒梅。
傲立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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