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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拯救女神》第016章 真实的草莽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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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无日月,时间如飞逝。

整整四个月的时间,丁洋废寝忘食,日日练功不辍,分别跟老顽童,一灯和瑛姑三人对练。

一身功夫从生疏到熟练,临敌经验也越来越多。

这其中,跟瑛姑对战的时候是最危险的。

瑛姑当年为了寻找老顽童和裘千仞,曾经游遍大江南北,当时因为心中郁郁,性情偏激,曾经杀过不少人。

她那双手,沾满鲜血,可不是个普通人物。

现在虽然跟老顽童一起生活,性情收敛了不少。

可是每次跟丁洋打到兴起的时候,阴毒的心性就不免暴露出来,眼中杀机凛然,招招夺命。

所以真正让丁洋涨经验的,其实是她。

另外两个,一个顾忌师徒名份,一个大慈大悲,更无杀心。

跟他们俩拆招,只有一个好处,就是从他们的口中找出自己的缺点,再不断弥补,提升战力。

这期间,丁洋也巧施手段,学到了瑛姑的阴寒箭掌。

只是练熟之后,反而觉得没有九阴神爪和摧心掌这一类霸道的功夫来的酣畅,也就弃之不用了。

至于一灯大师的一阳指,一开始丁洋倒是也惦记着。

可是练到后来,突然有一天醒悟了一件事,高深武学,贵精不贵多,贪多更是嚼不烂。

自己已经掌握了黄药师的弹指神通,这门手法跟一阳指有异曲同工之妙,威力不在其下,所以压根也没必要再去学习一阳指。

再说,一阳指是段氏武学,一灯大师也断然不会外传的。

所以后来丁洋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专心一志的修习九阴真经的内功,并且辅以九阴神爪等高深武功,战斗力越来越高。

经过这四个月的洗礼,他的身形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不管是因为正式踏上了习武之路,还是因为在百花谷中吃着纯天然的玉蜂蜂蜜,外加其他山珍异果,总之他的身形变得更加欣长壮硕。

虽然从脸上看,还是稍显瘦弱。

可是那双灵动的眸子转动间,神光电射,气势充盈,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高手风范。

这一天,已经是七月末了。

傍晚,丁洋跟瑛姑对练完毕,一个人走到山谷最深处的飞瀑流泉之中,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一个多月前,史家五兄弟送回了九尾灵狐。

史叔刚的内伤痊愈,功力不退反进,修为更深了。

同时,他带来了襄阳城的一些信息。

蒙古大军已经兵分三路,一路迂回绕道大理,一路猛攻四川,另外一路直扑鄂州。

用不了多久,这三路大军将会汇合,猛攻襄樊。

原著里,那场保卫战,以蒙古大汗蒙哥被击毙而宣告失败,忽必烈会放弃襄阳,北上去争夺汗位。

可是现在,杨过似乎还留在绝情谷,外面已经几个月没听到有神雕侠的消息了。

如果他不出现,那蒙哥大汗的下场又如何?

靠自己么?

虽然经过四个月的恶补,自己的战斗力一跃而提升到了6700,直追瑛姑的身手。

可是靠自己,搞的定蒙哥么?

电视里演的倒是很舒爽,蒙哥被杨过一剑拍死了。

可是自己穿越到了这个年代,如果亲身去体验真正的两军交锋,战阵之上,成千上万兵马,就靠自己的随风拂柳,能接近蒙古大汗就怪了。

这一方世界的历史已经大变,天道无常,真不知道秋天那一场大战,到底将以何种方式来结尾。

一个弄不好,万一提前城破人亡,郭襄能活么?

自己能活么?

就算她活了,她真的能放弃一切,跟自己共探无限进化的天道么?

丁洋现在没把握。

不过他知道,事在人为。

自己能有机会重活一回,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那一夜,他没再缠着三老练功,反而搬出了老顽童所有的珍酿,跟三位老人喝了个酩酊大醉。

翌日,他没惊动任何人,自己一个人悄悄离开了。

在山谷中磨炼自己,已经到了一种饱和程度,再练下去徒然浪费时间。

还剩下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自己不但要赶去襄阳,还得想办法在这一方世界闯出名头来。

不真正经历血的磨炼,哪有资格把郭襄留在身边。

封神不成,自己这条生命的意义也没了。

所以丁洋义无反顾的走了。

……

……

离开百花谷,丁洋一路南下。

因为身无分文,走的时候又是悄悄离开的,也没跟三老要些盘缠之类的,所以只能靠两条腿。

走到野外无人区时,索性提气施展轻功,如同一阵风一样狂奔向南。

饿了就钻进树林里,打几只山鸡野兔烤来吃,渴了随便找条小溪,这个时代的林中泉水,清澈甘甜。

喝起来比矿泉水还舒服。

不知不觉中,丁洋的心态都变了。

不像刚到这个时代那会,总是不自觉的会感觉到别扭,比如大便的时候,没有纸是很不爽的。

可是四个月过后,他自己的思维模式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人也变得更贴近大自然。

在这个古老的年代,虽然没了网络,没了通讯,没了亲朋好友,可是却多了跟自然亲近的机会。

这天,这地,这风轻云淡,这味道……

正当丁洋沉浸在大自然的和谐中时,突然鼻子动了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儿飘了过来。

紧接着,远方隐隐响起尖叫声,喝叱声,犬吠马嘶,一片混乱。

有人在行凶?

丁洋心中霍霍狂跳,考验自己的时刻到了。

当即眼神一闪,撒腿狂奔。

一炷香时间后,前方果然出现了一座小村子。

里面至少三十多个穿着破烂铠甲的兵丁在四处乱闯,喝骂声,哭喊声连成一片。

这些兵丁穿着宋朝的铠甲袍服,可一个个神情狰狞,面色漆黑,一身尘土飞扬,像是逃窜过来的。

他们不但抢吃抢喝,还在抢女人。

看样子,逃兵成患,自古皆然。

眼看着一个精瘦的逃兵从一个妇人怀里硬生生抢下一个小孩儿,恶狠狠的大骂:“还哭,老子为了你们打生打死,让你服侍服侍老子又怎样?这小兔崽子,正好拿来下酒,也省的爷们粮草不够,还要去啃树皮。”

说完,竟然直接伸手往小孩儿的脖颈处掐去。

“住手,小孩子你也杀?还有没有人性了。”丁洋看的睚眦欲裂,猛地身形加速,一脚点在村口的老杨树上,直接飞身扑了过去。

“吗的,哪儿来的土狗管闲事。你说住手就住手?”

那个瘦兵仅仅只是停顿了一下,当丁洋冲进村子里时,他已经一只手捏着小孩儿的脖子,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婴儿的尖叫声戛然而止。

而刚冲到近处的丁洋呆住了。

脑子里嗡的一声巨响。

这就是草莽江湖,这就是原始落后的封建社会,人命贱如草芥,哪有什么该不该,又哪儿来的人性可言。

自己真他吗好笑,还喊一嗓子。

吼什么,装大侠吗?

丁洋死死的咬着牙,看着地上的婴孩儿,看着妇人撕心裂肺的痛哭着,扑过去把婴孩儿搂在怀里,接着一头撞死在树上。

那一瞬间,丁洋大脑一片空白。

就感觉自己体内热血灌顶,双手就像有了自己的思维一样,脚下不受控制的疾闪而出,噗嗤一声响。

五根手指生生的贯穿了那个逃兵的胸口,甚至抓裂了他身上劣质的铠甲。

缓缓抽出手,看着掌心里还在跳动着的心脏。

丁洋脸上的肉一阵抽动,猛地一把捏碎了那颗心。

随后,血腥大屠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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